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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高考枪手,法律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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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3: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这可能是史上时间最快一次对高考“枪手”进行曝光的案例。今年高考第一天,《南方都市报》以“现在进行时”的方式报道,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高考替考组织,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目前,警方已控制代考嫌疑人,江西省教育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早在去年11月,该报社记者即与高考“枪手”组织成员接头,以卧底方式混入该组织,一路进行跟踪调查,最终掌握这个高考替考组织的内幕。记者卧底高考替考组织,其中过程想必十分惊心动魄。但相关报道在网上传开后,并没有赢得满堂喝彩,反而出现不少质疑声音。批评焦点集中于,记者为何不在考试前报警,而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有人认为,记者替考也属于违法行为。
    可对那些主事者如中介人员、监考人员,只是简单规定参照相关法规党纪进行处理,其结果往往以行政处分代替法律惩罚。杞县替考事件中,有涉案人员称,自己做替考业务3年,“一点事都没有”。如此,对替考行为又怎能形成足够的法律震慑力。
    我对记者以卧底身份参加考试过程,不是没有疑问。记者若想验证假身份证件能否混入考场,只需要通过身份查验环节即可,无须参加考试。但我更想说,对记者调查如何更合宜的讨论,不该冲淡对替考事件本身的关注。
  高考“枪手”现象,就像高考制度的牛皮癣,是对高考公正性的挑战与伤害。遗憾的是,这一现象不仅没有绝迹,近年来反倒随着高考身份查验技术和监管手段的升级而更新换代,呈现出组织化、团伙作案的特征。去年曝光的河南杞县高考替考事件,就牵涉到考生家长、中介人员、枪手以及替考组织人员和充当“保护伞”的有关官员,俨然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这次曝光的江西替考事件,更多事实仍有待于调查,但从目前情况看,问题已非常严重。替考组织采取跨省作案手段,人员分工明确、行事隐秘。尤为骇人的是,其伪造的身份信息竟然保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在江西教育网上,还可查询到照片显示为替考者的高考学生体检报告。究竟哪些人在为这个替考组织铺路,这背后又牵涉到哪些部门,不免让人有所联想。
  替考组织的猖獗行为,暴露出有些地方高考现场监管的软肋。如报道指出的,依靠肉眼识别身份证准考证存在漏洞。每年高考,各地都如临大敌,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加以保障。据报道,有的地方今年还采取无人机进行监考。为何在至关重要的身份查验上,手段和技术却如此落后?各地要做到身份信息联网识别,相信并非难事。如公安部门和酒店旅馆就有身份信息联网制度,不妨把这些技术手段应用于高考身份查验流程。
  更重要的是,在如何提高替考行为的违法成本方面,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按照相关办法,找人替考者,考生面临的处罚是取消本次考试科目成绩,最高停考3年;替考者若是在校大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罚。可对那些主事者如中介人员、监考人员,只是简单规定参照相关法规党纪进行处理,其结果往往以行政处分代替法律惩罚。杞县替考事件中,有涉案人员称,自己做替考业务3年,“一点事都没有”。如此,对替考行为又怎能形成足够的法律震慑力。
  道高一尺,魔必须高一丈。江西替考事件警示,是时候尽快出台《考试法》,以“作弊入刑”等方式抬高替考的违法成本。例如,2010年有内地学生被人请到香港做“枪手”,持假身份证为香港学生应考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结果被当地法院以串谋诈骗罪判刑入狱半年。这并不是说,只要立法规范就能一劳永逸地根除高考作弊、替考等行为,但杜绝这些行为,法律不能缺席,更不能纵容。
    来源:钱江晚报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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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07: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建议《考试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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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0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江西替考事件中有一位组织者是我们宁海人,他姓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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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07: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建议我县公安司法机关也来查一查,看本县有没有替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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