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889|回复: 9

助人为乐意外死亡 受益人被判赔偿

[复制链接]

594

主题

879

帖子

7486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486
在线时间
146 小时
发表于 2010-3-29 19: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3-29 19:48 编辑

      助人出现意外而死亡,损失该由谁承担?3月25日,山东省无棣县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受益人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29万元。   
      2009年7月27日上午,无棣县农民张兴华驾驶三轮车与父亲一道进城购买种猪。两人途经该县新城区地段时不料发生交通事故,张兴华的父亲被送往医院治疗。随后,张兴华拨通电话,请求同村邻居王奎忠前来帮忙,将种猪运回家。由于与张家人有多年的交情,且关系密切,王奎忠二话没说立即赶到现场“帮忙”。时值炎热的高温天气,几头种猪圈在拥挤的三轮车后斗内,万事俱备,十分惊恐,“脾气”暴躁,王奎忠担心车子行驶过程中,种猪出现意外,便主动趴进三轮车的后车斗里照看。岂料,在张兴华驾驶三轮车驶出约100米时,种猪在车斗内突然冲向王奎忠,将他“掀下”车斗,摔倒在公路上。虽经医院多方治疗,王奎还是忠伤情恶化,在今年1月6日不治身亡。   
      王奎忠死亡后,撇下了年迈的父母和妻子、尚未懂事的儿子,本不宽裕的家庭无力承担高额的住院期间欠交的医疗费用。王奎忠一家认为,王奎忠是为人“帮忙”时死亡的,张兴华一家是受益人,理应赔偿其损失。  
    张兴华一家人则认为,王奎忠是在帮助张家干活时死亡的,但张家人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2010年1 月8日,王奎忠的父母、妻子、儿子将张兴华和父亲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住院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54万余元。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594

主题

879

帖子

7486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486
在线时间
14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1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受益人明确表示拒绝帮助,助人为乐遭受人身损害的,受益人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案中,王奎忠应该事先能预料到种猪本身的攻击性、乘坐三轮后斗的危险性,却没有采取必要的个人防卫措施,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受益人张兴华赔偿王奎忠家人大部分损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4

主题

879

帖子

7486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486
在线时间
14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1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温馨提示】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大力提倡。然而,本案提醒人们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做出“出力不挺好”的傻事;作为受益人,也要注意保护助人为乐者的人身安全,及时提醒,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5# 汪洋中的孤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6# 汪洋中的孤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8# 汪洋中的孤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10

帖子

668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68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4-4 18: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1# 汪洋中的孤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2-4 16:44 , Processed in 0.083149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