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锋获得的委托书和从他法院领取赔偿款的凭证。 律师领走死者家属78万多元赔偿款 该律师留下22万元律师费,将55万元转给死者丈夫的堂弟,余下的钱为诉讼费等开支 妻子遭遇车祸身亡9个多月了,直至前几天,(广西)博白县的村民梁武才知道,肇事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早已赔付了78.9万多元,但这笔钱早已被他的堂弟和律师分领了。6月29日下午,梁武在查看法院案卷时才知道,这笔钱是律师领出来的 当事人被牵着鼻子走? 今年42岁的梁武是博白县亚山镇四合村的农民。去年9月17日清晨6时,他的妻子张英在搭乘一辆广东省的卧铺车返回时,客车在博白县境内侧翻,事故造成乘客张英、叶广华当场死亡。 张英死亡后,留下4个孩子,最大的今年16岁,最小的今年才3岁。事故发生后,梁武“心神大乱”,加上又没有多少文化,就委托堂弟梁威文帮处理事故处理事宜。据梁武介绍,梁威文此后又拿了些空白的委托书等文书让他签名,事故到底是如何处理的,他就不得而知了。 事后,梁武才发现,堂弟让他签的委托书中,让死者家属成了“撒手掌柜”:委托书都是特别授权代理:在委托梁威文的权限中,写着包括梁威文可以领取所有赔偿款、可以与一家叫广西顺运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等。该委托书的落款日期是2014年10月19日。 在落款为2014年10月20日、签有梁武等家属姓名的一份委托书中,也写着给顺运律师事务所刘文锋律师的代理权限,也是特别授权代理,包括刘文锋可以“代领赔偿款”。 没人向梁武通报这起事故的处理情况,甚至连律师的面都没见过,张英死亡事故的索赔案,就在刘文锋律师代理下开展了。今年3月份,梁武接到刘文锋的电话说,赔偿款得了。到底得多少,他却不告诉当事人梁武。 直到今年6月25日前后,有人告诉梁武,法院判决支持他妻子死亡得到的各项赔偿金,累计有78万多元,他第一次找到刘文锋律师,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 刘文锋凭着梁威文获得的这份授权书,将钱转给了梁威文“代领”。 当事人供图 法院判决“同命同价” 梁武不知道妻子死亡赔偿的案件是如何判决的,因为他问堂弟进展时,被告知说“没有起诉”,后来向律师索要判决书,被告知因为搬办公室很乱,找不到判决书。后来,梁武在他人的指点下,找到博白县法院,找到了今年1月份下达的这份判决书。 按照判决书的认定,被告肇事司机、客车所在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认为张英是农村户口,应该按照农村户口标准进行赔偿。法院则认为,在同一事故的死者叶广华因在广东工作,获得广东省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按照法律规定,张英也可以与叶广华的赔偿标准相同。法院最后判决张英、叶广华“同命同价”,梁武等家属应获各项赔偿80.5万多元。 在判决下达后,经过广东省方面的被告与刘文锋律师协商,最后按照实际情况,赔偿款调整为78.9万多元。保险公司很快将赔偿款支付到了法院的户头上。今年3月27日,刘文锋拿着去年梁武等人签署的委托书,从法院代领了这笔赔偿款。 今年6月25日前后,梁武获悉确切的赔偿数额后,多次追问刘文锋、梁威文,他们才承认这笔钱的去向:除了一些诉讼费等开支,刘文锋分领22万元、梁威文分领55万元。 刘文锋领到赔偿款后,为何不直接交给当事人梁武,而是交给梁威文呢?在梁武的追问下,刘文锋称这是因为梁武等家属与他签订有风险代理合同。6月29日,在梁武的要求下,刘文锋将风险合同复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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