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又现 “迷魂香皂”谣言 镇海警方:市民别再转发 2015年10月27日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刘佳楠)最近,镇海区一些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热传一则“物业通知”,称“有几个人拿着香皂,到处推销,若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告诉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记者从镇海警方了解到,所谓“迷魂香皂”消息其实是谣言,奉劝市民不要转发。据悉,朋友圈里传的这则“通知”是一张图片,落款是“物业,2015年10月11日”,并煞有介事地称“早上李春燕女士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时间(被)拿走”。位于骆驼街道的“金邑水岸”是较早传出该谣言的小区,但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从未张贴过这样的通知。 公安镇海分局的杨警官说,目前全区未接到过涉及所谓“迷魂香皂”的报案。其实,类似谣言几年前在外地就有了,时间、地点、人物等几个要素似是而非,不仔细看很容易被迷惑。 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迷魂香皂”的谣言最早流传于百度贴吧,两三年前通过微博、论坛渠道传播,辽宁、河北等地警方早就进行过辟谣。此前,还有过“迷魂香水”的谣言。最近,“迷魂香皂”谣言在被人更新了时间之后,“死灰复燃”,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扩散。 民警表示,一些人抱着“不管是真是假,提醒一下也好”的心理,助涨了谣言的传播。网络上造谣、传谣,也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要受到法律的处罚。为此,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再转发。特别是碰到“一定要相互转告”之类的消息,应慎重对待,不可盲目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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