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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个人医保缴费每月可减少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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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4: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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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勇发布:从2016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调整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等。详情↓
       2月1日起宁波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
       一、2015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降成本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减征、降低费率、失业基金稳岗补贴等手段多管齐下,共为企业降低成本16.41亿元,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减征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7.46亿元。
       ②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降成本8.3亿元。
       ③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单位减少缴费0.65亿元。
       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
       至2015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82万人,其中市级统筹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45万人。在确保当期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础上,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的医保缴费费率,从2016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准不降低
       调整后,用人单位按9%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0.5%的费率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2%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经初步测算,此项调整后每年将为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减少医疗保险缴费9.05亿元。五个县(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三、调整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工商保险政策
       工伤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①参保的范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交通港口工程、市政道路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建设项目)中从事各类工作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②参保的缴费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一次性缴费手续。建设工程项目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缴费费率。
       缴费费率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以下(包括本数)按1.2‰计算;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包括本数)按1.1‰;1亿以上至5亿(包括本数)按0.9‰计算;5亿以上,按0.6‰。
       ③参保后相关待遇享受
       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我市其他企业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④参保的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那么,此次保险费率的调整适用于个人参保的群体吗?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其享受的待遇政策与其它正式职工有何不同呢?
       1、个人自己参加医保的,这次能享受医保费率下调的政策吗?
       答:这条政策同样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即按11%的比例缴费(其中按10.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0.5%的比例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参保个人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缴费申报手续,2016年2月,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新的缴费比例重新核定征缴金额;2016年3月,地税部门将按核定后的征缴金额进行征收。
2016年3月起,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医保月缴费金额将从349.5元下调到295.6元,参保个人每月可减轻医保缴费负担53.9元。
       2、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其享受的待遇政策与其它正式职工有何不同?
       答: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经人社部门确认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与我市其它企业职工完全一致,没有区别。
       来源:宁波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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