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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1岁多女儿告上法庭 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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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 九品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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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今年37岁的杭州人阿辉有过一段特别的婚姻,和一个怀着他人孩子的姑娘结了婚。不过,过不去坎的阿辉最后还是离了婚。去年重组家庭时,爱人小红要求阿辉证明孩子不是他的,阿辉于是带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令人诧异的是,阿辉还把1岁多的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承担亲子鉴定费1300元,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2万元。

近日,嘉兴市海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

仍然和前妻结了婚

2012年上半年,阿辉认识了比他小7岁的海宁姑娘小橙,两年后确认恋爱关系,没几个月就决定结婚了。但婚前小橙对阿辉坦白说,自己怀孕了,但孩子不是他的。满怀幸福憧憬的阿辉如同遭遇了晴天霹雳,内心挣扎纠结了一段时间,阿辉心想毕竟自己心里还爱着小橙,也为了小橙的名誉着想,于2014年5月和小橙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因为工作原因分居杭州上海两地。分居期间,阿辉提出想要一个属于两人的孩子,但是小橙当时怀着孩子,内心难免有心理阴影,不想提孩子的事情。就这样,两人渐渐地产生了分歧。2014年12月,小橙在上海生下女儿晶晶,阿辉没有到场。2015年4月,两人感情走到了尽头,协议离婚,孩子归小橙抚养。

离婚后不久,阿辉和小红打算组建新的家庭,对于和小橙的婚姻以及孩子的事情,阿辉也对小红和盘托出。阿辉说:“小红要我证明我的说法属实。而且孩子慢慢长大,如果我还是孩子法律上的父亲,对我的财产和社会声誉等方面都有影响。”

2015年10月,阿辉、小橙带着孩子前往司法鉴定所,对阿辉和晶晶之间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根据DNA分析结果,显示阿辉不是晶晶的生物学父亲。2015年12月,阿辉向海宁法院起诉了晶晶。

拿到法律文书没错

但很可能告“错”了人

庭审中,小橙对亲子鉴定的结果表示认同,但小橙认为,阿辉在婚前就知道晶晶不是自己的孩子。另外,在婚后及怀孕期间,阿辉并没有对小橙有经济付出。何况自始至终晶晶没有侵害阿辉的任何利益,完全不该赔偿什么。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具有资质鉴定机构的医学鉴定所的鉴定,确认了阿辉不是晶晶的生物学父亲,两者不存在亲子关系。法院认为,晶晶尚属婴幼儿,也没有侵犯阿辉的权益,所以阿辉要求无辜的晶晶承担鉴定费和赔偿损失,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有悖人情伦理,故对阿辉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的陈树杨律师说,专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只是一纸鉴定结论,不是法律文书,不具有司法效应。阿辉通过上诉到法院,拿到法院下达的用来证明阿辉和晶晶非父女关系的法律文书,可避免以后可能遇到的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纠纷。

不过,对于阿辉告1岁多女儿的案件,陈律师认为挺少见的,阿辉很可能是告“错”了人。如果阿辉索赔精神损失费,一般律师都会建议直接告前妻,而不是把女儿当作被告。况且本案中晶晶和阿辉之间并无过多联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本身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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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6: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天哪,这社会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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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1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哎,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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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18: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脑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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