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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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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这个世上的人情真的淡薄   感情说没有就没有了 说放弃就放弃了  说厌倦就厌倦了  现在的我刚离婚  为了离婚 我把女儿的抚养权给了前夫
但是我深爱女儿  女儿现在刚7岁 (实际6周岁)  女儿一直很依赖我 所以 我不想让她离开我 这样她的心理也会受影响的  
所以 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我问一下  这个问题好解决么?  我应该怎么做  
他现在没有经济能力 全靠爸妈的 孩子也是托他爸妈照看 但是我觉得孩子 是我生的  应该由父母一方带好  
请问 打官司我能赢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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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难度,没有特殊情况是拿不回来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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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 九品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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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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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7: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案子相当有难度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依据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如果男方家庭条件比较优越,且原来小孩一直由男方家人带的话,那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因为男孩判给男方的居多,女孩判给女方的居多,要看多方面因素的,你可Q上咨询具体情况。45353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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