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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血库血源两次告急 甬城血源供应如何走上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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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8: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7月2日,B型、O型血紧缺;7月26日,A型血储血量也低于警戒线,夏季是用血高峰季节,一个月里宁波市中心血站血库两次告急。烈日炎炎下,上个月平均每天仅有42人到街头献血车献血。当用血高峰遭遇献血淡季,血源供求这个一直都存在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两大主力献血量明显减少
  
     “今年的血源供应情况与往年不同,形势更显严峻。”市献血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1年,无偿献血取消指令性计划后,企事业单位就很少能主动组织人员前来献血。这几年,除了街头献血外,市中心血站经常去一些企事业单位动员献血。“尽管碰壁不少,但还是有不少单位能够积极响应,每年都能顺利度过困境。宁波还因为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有7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无偿献血先进城市。”但今年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
  
      近几年来,高校学生和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街头献血者一直是我市献血队伍的主力。去年大学生的献血量占了献血总量的25.4%。市中心血站负责人称,高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献血量,在前几年的献血总量中都占了70%左右。但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目前这两个群体的献血量都大大减少。今年街头献血人数在上半年也明显减少。据统计,今年1—6月,街头献血人次为6463人,约比去年同期少了1500人次。
  
     
      献血队伍人员组成不合理,这是我市血源保障工作的一大瓶颈。业内人士建议,当务之急是扩大固定的献血队伍,让尽可能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到这一行列。7月27日,兴光煤气公司就做了个好榜样,公司领导当天带头献血,最终38名职工参加献血。6月25日,市水利局数十名干部职工也带了个好头,这是我市今年第一支主动参加无偿献血的公务员队伍。可惜,这样的例子很有限。今年半年多来,主动预约献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仅有7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早几年,献血车曾开进过市政府大院,但上来献血的很少。后来,献血车就不再去了。”该负责人称,如果公务员想献血,在市政府大院附近的阳光广场就长期停靠着一辆献血车,但遗憾的是,来献血的公务员寥寥无几。
  
      呼吁党员干部带头无偿献血
  
      血源保障这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没能在全市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几年的市“两会”上,几乎没有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交过这方面的建议或提案。而且,市献血办设立10多年来,仅在今年召开过一次全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有关人士建议,献血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我市不妨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献血招募力度,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献血,做好示范。据报道,新任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主政嘉兴期间连续7年在春节前献血,累计无偿献血10次、献血量达3000毫升,这被当地百姓传为美谈,也带动了更多的群众加入到献血队伍中,该市的血源供应工作也逐渐走上正常化。
  
      此外,有关人士还建议,应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让“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创新无偿献血方式,让献血者享受更多的医疗优惠。
  
      相关提醒
  
      无偿献血请带上有效身份证明
  
      市民献血时请带上有效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献血者献血前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这样,可对献血者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准确统计献血者献血量、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为献血者及其亲属日后用血、献血证丢失时的挂失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及时追踪献血者信息,为用血者用血安全提供保障。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驾照、军官证、护照。
  
      除市中心血站外,市民可去以下地点献血:二百门口(每天14:00~20:00);亚细亚广场(每天9:30~15:30);红十字献血屋(高塘路31号,每天9:00~15:00)。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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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08: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市民也可以到县血站去献血!(设在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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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1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准备献血的朋友可以仔细看下:

4.1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1 年龄:18~55周岁。  
4.1.2 体重:男≥50kg,女≥45kg。  
4.1.3 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30mmHg  
或: 12.0KPa~18.7KPa/8.0KPa~12.0KPa,脉压:≥4.0KPa。  

4.1.4 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 体温正常。  
4.1.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4.1.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4.1.9 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100次/min。  
4.1.10 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3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4.3.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4.3.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4.3.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后不需要推迟献血。  
4.3.4 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4.4.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4.4.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4.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4.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4.5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4.4.6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4.4.7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4.8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4.4.9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4.5.1 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4.5.2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者。  
4.5.3 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5.4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4.5.5 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4.5.6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5.7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4.5.8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4.5.9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4.5.10 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4.5.11 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4.5.12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4.5.13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4.5.14 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4.5.15 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4.5.16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4.5.17 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4.5.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4.5.19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4.5.20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4.5.21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4.5.22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4.5.23 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附注:献血前一天,不要吃药,不要熬夜,应该吃清淡的食物.不要引酒,不要吃坚果,不要做剧烈运动.  
献血当天早晨,应该吃清淡的食物.针眼当天不要沾水,不要做剧烈运动.

第一次献血的人,一定要带上身份证,或士兵证,军官证这样的有效证明.第二次献血的人,可以带上献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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