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259|回复: 4

热点问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基本规定是怎样的?

[复制链接]

2369

主题

3689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0794
在线时间
183 小时
发表于 2017-9-4 14: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486278088381.jpg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基本规定是怎样的?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0

主题

5

帖子

2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2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9-4 17:2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需小额贷款可加tyf56347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11万

帖子

5432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4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9-4 21: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思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11万

帖子

5432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4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9-6 16: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思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11万

帖子

5432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4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7-9-7 15: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思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9-13 23:20 , Processed in 0.099275 second(s), 25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