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444|回复: 0

女子拒绝复婚险被前夫勒死

[复制链接]

2721

主题

3627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9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10-8-23 23: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离婚后的朱某想复婚,遭到拒绝后,愤而对前妻进行殴打。在前妻的苦苦哀求下,朱某才没将她杀死。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
   
     朱某现年29岁,是北京人,已与前妻张女士离婚数年,但今年又想复婚。5月6日中午,他来到前妻张女士的暂住地,提出复婚。张女士不同意,朱某心生不满,开始殴打对方。
   
     其间,朱某用电视天线勒住张女士的脖子,想把她杀死。张女士苦苦哀求,最终朱某停手并离开。张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于当晚7点将朱某抓获。经诊断,张女士的伤情为头皮血肿、多发软组织损伤,已经构成轻微伤。
   
     朱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朱某属于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为泄私愤故意杀人,造成张女士轻微伤的后果,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犯罪中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来源:京华时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9 06:15 , Processed in 0.077989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