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最近被 《4月1日起,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这一则信息疯狂刷屏了吧! 总觉得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新闻 每隔一段时间总会刷一次屏! 每一次都会引起一场轰动! 但是这并不是最新出台的政策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中国现行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由于案例中的故事有些离奇 和人们惯常的认知不同 具有一定的普法价值和意义 因而,当时多家媒体都有报道转发 在案例中 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的问题 其实是这样的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但总有意外会发生! 想要保证全额继承房产 到底应该怎么办? 独生子女应该怎样继承? 提前立好遗嘱 虽然我们是独生子女 但爸妈那一辈的兄弟姐妹还是有的 疼爱子女的父母 若想自己的财产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 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 继承房产时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没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未设立遗嘱公证 又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 去世后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等情况 需一个个找有继承权的人放弃其继承权 住得太远或在国外的 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 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寄回公证书 集中后到公证处办继承 按传统和亲情 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 但避免万一发生争执情况 最好的方式还是立遗嘱 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职业风险比较高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 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财产较多的人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 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 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 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 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 已不能立遗嘱了 什么样的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类型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代书 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形式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谁不能当见证人 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 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 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 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 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 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不过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 立遗嘱是“触霉头” 而一些受教育程度高的年轻人 思想观念开放,已加入了立遗嘱大军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麻烦 提前立好遗嘱 还是有一定必要的 今天就是清明假期了 仲春与暮春之交之时 也是祭祖踏青的好时节 大家可以趁假期里好好放松休息 末了,祝网友们假期玩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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