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注意事项看这里 县人武部就征兵相关注意事项及退伍安置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0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至3月底,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至9月底。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应征入伍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男性身高160cm以上,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性身高158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为当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3周岁。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2020征兵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男兵上半年是1月10日至2月15日,下半年是4月1日至8月15日;女兵上半年是1月10日至2月15日,下半年是6月26日至8月15日。
应征报名可通过网络报名登记,网址为:http://www.gfbxzb.gov.cn。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
3、入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退伍军人就业创业
相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1、退伍军人创业资金信贷贴息支持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退役军人初次创业的,经审核,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可享受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可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3年。
2、创业补贴
(1)退伍军人创业社保补贴。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县首次注册的新创办创业实体负责人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满1年,可申请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给予创业资金补贴。2013年1月1日起,退役军人初次创业的,经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退役军人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带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退伍军人创业就业税费减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2021年。
4、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免费
退役军人可按规定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汽车驾驶、电工、数控、电脑设计、学历等)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300元。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退伍军人学历培训教育:对退伍军人实行单招单考并免学杂费的高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嘉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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