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一个多月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人们对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关注。但总有不法分子为满足一己之私、口腹之欲,打着“修身养性”“靠山吃山”等旗号,频频对野生动物下手。宁海公安对非法狩猎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巡逻检查力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年初以来,深入开展“天剑”集中整治行动,连续破获多起涉野生动物案件,从快从严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 2020年1月2日晚20时许,宁海县公安局西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岔路镇白沙林场有人持枪非法狩猎。接报后,西店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抓捕。 经周密部署,办案民警于1月3日凌晨0时许在岔路镇山洋村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柴某甲、柴某乙、柴某丙抓获。经现场勘查,在3名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内发现制式猎枪1把、自制射钉枪1把及子弹19发和钢珠27粒。另外在车上发现黄麂尸体3只、山羊1只。民警将3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柴某甲等人供述因临近年末,野货价格上涨,3人便于当日向猎枪队员吴某借用制式猎枪和子弹上山打猎,一共打到3只黄麂。期间,3人看到有山羊被陷阱套住,便在明知山羊系村民饲养的情况下仍顺手偷走并藏匿于自驾车内。经过工作,1月3日上午,吴某到西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非法出借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因涉嫌非法出借枪支罪、柴某甲等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月8日上午,宁海县公安局力洋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创新路时发现,路边的田地中有3人撑杆撒网猎捕栖息野生鸟类。民警当机立断展开抓捕,3人见状,随即丢弃作案工具和猎捕到的2只野生鸟类四处逃散。 民警立即返回派出所调看辖区视频监控,经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3名嫌疑人的落脚点。1小时内在力洋镇渡头村某出租房内抓获苏某甲、苏某乙、王某3人,并当场缴获野生鹌鹑1只和捕鸟工具若干。 经讯问,3人交代因平时爱好斗鸟,遂萌生猎捕野生鸟类念头,用自制的捕猎工具多次在越溪、力洋等地的田间地头猎捕野生鹌鹑。目前,苏某甲、苏某乙、王某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捕获的鹌鹑已被民警放生。 2020年1月20日中午,越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盘屿村岙里坑山上巡逻检查时,发现2只用于非法捕猎的“野猪夹”。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立即在盘屿村内进行走访调查,确定73岁的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下午,民警将顾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顾某交代2019年8月份,其在越溪乡盘屿村岙里坑山上放置了6只“野猪夹”,用于捕猎野猪、野兔等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在顾某的指认下,组织力量再次上山清缴了4只“野猪夹”,消除安全隐患。目前,顾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样晚节不保的,还有被岔路派出所抓获的章某、葛某、金某3人。2019年12月底,岔路派出所在辖区渡东、江家、大岩等地山上发现有人私拉电网、放置野猪夹,遂循迹将章某等3人抓获归案,缴获2台“电猫”、6只野猪夹及铁丝等作案工具。目前,章某、葛某、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3月2日上午,越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越溪梅枝田山上撑杆撒网,猎捕野生鸟类。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经审讯王某得知,现场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在看到民警时,将捕到的野生鸟类放飞后驾车逃离,把伸缩金属杆及黑色捕鸟网等自制作案工具丢弃在现场。 民警遂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王某的供述,很快锁定了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丁某甲和丁某乙,经过耐心细致地法律政策和思想教育,当日,犯罪嫌疑人丁某甲主动投案;3月5日,犯罪嫌疑人丁某乙投案自首。 经查,王某、丁某甲、丁某乙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之余利用自制工具猎捕画眉等鸟类出售牟利。目前,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宁海公安呼吁: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类敲醒了警钟,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广大群众要坚决拒食野味,革除陋习,切断病毒传播的途径局。如有发现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宁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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