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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再延至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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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0: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日前,记者从县税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延续一年。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以上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据县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另外,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可以享受复工复产减征、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何莎莎通讯员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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