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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老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后一楼业主突然反悔!电梯没装成,10万元的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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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8 一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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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5:4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宁波一幢6层楼的单元楼,眼看着电梯加装工程启动一个月后,一楼的住户突然“反悔”不让继续施工了,电梯没装成,楼上的住户花了10万元“填坑”。
      于是,楼上住户起诉一楼住户承担这10万元的损失,但最终,宁波高新区法院判决两户一楼住户各赔7000元,其余损失由楼上住户们承担。
      这是怎么回事呢?
      单元楼业主以60后居多
      这栋楼建造于2008年,业主以60后居多。老李是顶楼住户,因为担心年老后上下楼梯成问题,在看到住建部发话“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他动了心。
      经过一番游说,单元楼业主都初步同意了加装电梯这一提议,但住在一楼的老马与老杨两户业主长期在外,只能通过电话、微信联系。
      为方便沟通,老李牵头建立微信群,并通过微信私聊,将加装电梯的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发送给一楼住户,获得了两人的同意。
      但一楼业主同意的方案,其他业主并不满意,老李只好联系另一家电梯厂商制作了第二套建设方案,并发布于微信群,又召集业主当面商讨细节问题,最终确定采用第二套建设方案。
      开始施工后一楼住户突然“变卦”
      经过公示、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后,老李代表其所在单元楼所有业主,与电梯公司签订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购销合同》,加装电梯的工程终于要动土开工了。老李将施工图、合同等文件发到了微信群中。
      去年6月1日,施工队进入工地,电梯加装项目开工。
       7月下旬,施工现场完成了井坑基础浇筑和养护。老马专程从外地赶回,看看施工进程,可到了现场却傻眼了,赶紧打开微信群中的施工图纸仔细研究,发现不对劲。
      “错了错了!”老马惊呼着拨通老李的电话,“你说说,现在的施工方案怎么跟你之前发给我的设计图纸不一样啊!”
      紧接着,闻讯得知的老杨也明确表达了异议,原本“同意”的两户一楼业主突然“变”了“卦”。
      两位一楼业主都说,这第二套加装方案在微信群确认通过时,他们身在外地并未参与,根本不知情。
      两人的坚决反对,让老李感到压力巨大,“谁都找我要说法,当初商量得好好的,现在感觉两边都不是人。”老李无奈地说。
      楼上业主起诉一楼业主
      承担10万元损失

      经比对,两套方案中,关于电梯井至墙面距离、单元门设计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第一套方案的设计图纸显示,电梯井距离楼北面墙体418厘米,原楼道门无需移动或变更,仍为180厘米宽的双开门;实际施工的第二套方案,电梯井与楼道门相距仅130厘米,明显缩短,且与楼道门两边封闭,原楼道门被拆除,并改建至楼西面,且为宽120厘米的小铁门。
      改成第二套方案后,对一楼住户的通风采光造成了一定影响,老马认为,楼道门宽度缩小,影响通行和安全。“老李给我看的是第一套方案,我同意的也是第一套方案,谁想到他们趁我不在,偷偷改成了方案二。”老马说道。
      老李也觉得有些冤枉,“没有背着他们偷偷改,方案都发到微信群里了,是他们自己没看”。
      因为一楼住户阻拦,施工无法继续。其余业主合计了之后,与电梯公司解除了合同,对开挖地面进行回填修复,并支出了各类费用、违约金等10余万元。
      紧接着,二至六楼业主起诉了一楼业主,要求二人承担这10万元损失。
      法院判一楼两住户各赔7000元
      高新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现场勘查、开庭审理查明了事实,最终判决老马、老杨承担次要责任,酌定二人分别赔偿7000元。
      法官认为,本案中,第二套建设方案与之前告知两人的第一套方案存在明显差异,对住在一楼的业主影响较大。其他业主在决定使用第二套方案前应当将方案已变更的情况明确告知两人,并征得其同意。
      然而,老李等业主仅将建设方案发布于微信群,没有把变更建设方案一事进行有效提示、告知,并将未经两人同意的第二套建设方案交由电梯家装公司施工,由此导致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任。
      不过,一楼两位业主在微信群中未及时发表异议,一定程度上导致原告产生误解,对本案损失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法官说法
      老小区加装电梯一直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因为涉及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利益,必须拿出一个平衡各方的方案。
       尽管我国物权法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民法典修改为: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若想平稳快速推进改造项目落地,还是需要在业主之间反复磨合磋商、直至达成共识,过程固然艰难,但“合理合法合规、公平公开公正”是不可撼动的底线。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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