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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便民!宁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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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5: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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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改革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情况。具体来看
      据了解,宁波全面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截至目前,搭建的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上线各类电子证件(证明)127种,移动端“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集成电子证照21种、电子证明7种,涉及全市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47个领域1464项办事事项4486个证件(证明),最大限度消除“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移动端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拓展至服务民生的关键领域,基本实现证件(证明)从“索要”到“不要”、从“多头跑”到“不用跑”、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从“申请人提供”到“服务单位自行获取”的重大突破。
      “五个一”硬核措施
      据悉,宁波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主要采取了“五个一”的硬核措施。
      01.坚持高标准清理,建立一张”无证“办事目录。编制《全市“无证件(证明)办事”目录》,明确依法应当保留、但无需群众提供的证件(证明)共127种4486个,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数据共享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维护、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目前,全市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47个领域1464项事项,累计取消依法由本市核发或者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55013个。
      02.坚持高效率研发,构建一个跨域联通平台。创新研发“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构建起了以数据共享为主、人工核查为辅,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的证明材料网上出具体系。目前,“平台”可获取电子证明127种,其中实时数据共享获取78种,人工核查获取49种。
      03.坚持高质量推进,健全一套“电子证照(证明)卡包”。依托“阿拉警察”APP构建虚拟“电子证照卡包”,新建设上线出生医学证、教师证、残疾人证、学位证、毕业证等7种电子证件,将电子证件种类拓展至21种。同时,建设上线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流动人口登记证明、驾驶人信息查询证明、机动车信息查询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7种公安类电子证明。
      04.坚持高水平应用,拓展一体便民服务场景。“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和“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证明)卡包应用已经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办事窗口全覆盖。此外,进一步拓展延伸应用场景,“阿拉警察”APP“电子证照卡包”应用覆盖到全市旅馆、网吧、加油站、车辆检测站和宁波机场,以及部分覆盖到52类社会应用场景5414个网点。
      05.坚持高要求深化,出台一项改革保障规定。出台《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细化明确“无证件(证明)办事”的内涵定义、适用范围、实现途径、电子证明法律效力、窗口人员免责机制等内容。

宁波市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
市民办事将有哪些变化?
是不是意味着办事就不用带证明材料了?
一起来看部门权威解答

      1、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便利化举措?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服务职责,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出发,采取了三方面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直接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重复证明、“奇葩证明”的基础上,将食品经营许可的水质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有关产业政策批复、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检定证书(上一周期)、强检证明材料等5项不影响正常履职的证明材料也予以取消。
      二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实行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企业和群众到市场监管部门办事,不用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农业户口(农民身份)证明、合伙企业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证明、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证明、市场主体登记场所使用证明(负面清单外)等4项证明材料,改由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登记条件、要求,即可办理。
      三是通过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获取。市市场监管局涉及需要证件(证明)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共233个,均已全部纳入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并完成了相关配置。群众和企业到市场监管窗口办理这些事项,所需的身份证、地名证明、社保参保等本市的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登录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即可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不再需要企业和群众提交。同时,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到市场监管类的证件(证明)共计8类,包括企业注销证明、企业名称变更证明、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等,这些证明材料也已完成了与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的数据对接,相关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共享获取。企业和群众到这些相关部门办事时,不再需要跑市场监管部门打证明了。
       2、改革前后,老百姓办事过程中有何差异?
      首先,在身份核验上,改革前群众或企业办事必须先出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改革后,群众或企业可选择不携带身份证原件,通过二维码、刷脸的方式进行身份核验。群众身份核验的方式包括三种:
      一、出示“阿拉警察”APP或支付宝阿拉警察电子证照卡包内的身份证二维码,工作人员扫码认证;
      二、通过窗口终端设备扫描人脸,并提供身份证号,工作人员手动录入身份证号进行人证匹配;
      三、提供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通过终端设备读取信息并验证。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进行身份核验。
      其次,在办理流程上,改革前,群众或企业需自行备齐相关纸质材料至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进行事项办理;改革后,窗口工作人员在完成对群众或企业的身份核验后,可根据办理事项在平台中直接拉取相应的电子证明文件,省去群众或企业携带纸质材料的不便。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办理事项中涉及的各相关电子证明文件均已实现共享,群众或企业可当即办理;若办理事项中涉及需人工核查的证明,群众或企业需稍作等待,工作人员将通过平台发起电子证明协查流程,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人工核查并在30分钟内返回核查结果至平台,工作人员收到核查结果后将及时告知群众或企业办件结果。
      3、“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是不是意味着群众和企业办事就不用带证明材料了?
      “无证件(证明)办事”是指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目录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事项时,无需提交本市的证件(证明),而由办理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或人工核查措施核实相关证件(证明)事实的办事方式。
      这里有三个要点要注意:
      一是“无证件(证明)办事”事项是在《宁波市“无证件(证明)办事”事项目录》内的。
      二是无需提交的是由宁波市政务服务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核发或出具的证件(证明)。
      三是你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事。也就是说,如果所办事项不在目录内、证件(证明)不是由宁波市出具的、或者你是要到宁波以外地区办事都需要带上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但是,随着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的发展,今后办事所要带的证件(证明)材料必将越来越少。
      4、实行“无证件(证明)办事”后,群众和企业主动提交证件(证明)的,是否会被办事窗口拒绝接收?
      不能简单拒收。“无证件(证明)办事”是政务服务单位、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主动服务行为,办事群众和企业在不了解“无证件(证明)办事”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提交持有证件或已开具的证明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不能简单拒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一)利用现行的无证件(证明)办事措施,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内容进行当场核实,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
    (二)向申请人介绍我市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的情况,告知其可以不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的规定。
      来源:宁波发布、市委改革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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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9 10:0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阿拉警察真的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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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要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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