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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民法典|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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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09: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该如何处理?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法条变迁: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关联关系: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 2015.01.30发布 / 2015.02.04施行 / 司法解释 / 现行有效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影响关系: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主席令第37号 / 1986.04.12发布 / 1987.01.01施行 / 法律 / 已被修改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 、期限 、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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