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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天发布两部重要地方性法规 关乎你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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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13:0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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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两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个《条例》相关情况。

       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这是浙江再创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数字经济成为“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将全省相关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的客观要求。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结合浙江的实践探索,并根据立法规范要求,经过反复论证,首次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数字经济作出明确界定。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
      《条例》对解决实践中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一是明确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属于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管理要求进行共享和开放。二是建立公共数据的核实和更正制度,规定采集单位对所采集公共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核实、更正数据。三是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开放自有数据资源。
      针对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速度不够快、质量不够高、基础支撑薄弱以及中小企业不愿、不敢、不会转型等问题,《条例》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职责和措施作了以下规定和要求:一是通过服务指导、试点示范、政策支持等方式支持工业互联网普及应用,推动企业发展智能型制造。二是通过培育转型试点等方式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通过建设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区等方式发展文创产业。三是通过示范带动、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方式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加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引导和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五是完善各类园区数字基础设施,为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支撑。

浙江生活垃圾分类
将进行法治管理

      近年来,浙江将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作为美丽浙江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垃圾革命。到2020年底,浙江将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和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省份。
       本次出台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用法治手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从源头上促进生活垃圾减量,是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此,《条例》作了针对性规定,主要包括: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要求电子商务、快递和外卖行业经营者优先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理性消费,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光盘离席,政府采购逐步降低一次性用品的比例等。
      针对实践中回收体系不够健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率低等问题,《条例》作了相应规定。一是,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二是,制定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三是,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回收网络,鼓励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采用多种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为保证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条例》对违反规定销售塑料制品、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以及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销售有关塑料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天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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