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7417|回复: 0

浙江大病保险部分政策调整!支付比例提至70% 

[复制链接]

2264

主题

3244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8084
在线时间
138 小时
发表于 2021-1-21 09: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通知》。
   《通知》明确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低于70%的提高到70%。具体内容,带你了解~
  全面夯实市级统筹
  大病保险以设区市为单位,执行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承办机构、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基金统收统支。
  适当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以设区市为单位,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低于70%的提高到70%,已达到70%的不得提高。
  完善诊疗项目管理
  根据浙江大病疾病谱变化情况,结合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逐步将大病诊疗亟需、临床效果明确、治疗费用较高的部分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管理规范由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
  适当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服务水平
  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低于80%的提高到80%,已达到80%的不得提高。发挥惠民医疗机构功能,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基本的医疗服务。
  来源: 浙江发布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6 17:33 , Processed in 0.094876 second(s), 25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