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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帮忙带娃却被女婿骂出家门 法院:岳父母也适用反家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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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3: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有了孩子后,很多年轻人都会将孩子托给家里的父母帮忙照顾。在广州居住生活的小苏也是如此,生娃后,她将父母接到家里帮忙照顾孩子。不料,女婿小李对两老却没有感恩之心,还经常将工作上的不顺迁怒到两老身上。一次,小李竟将两老骂出家门!民警赶来调解后,这次风波才得以平息
  在我国反家暴法施行五周年之际,广州荔湾法院公布了这则家暴典型案例。法院提醒,家庭不是“法外之地”,遭遇家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婿将岳父母赶出家门
  小苏和小李婚后初期感情不错,但近几年来,小李的小生意出现困难,两人便为家庭经济频生矛盾。小苏生小孩后,便把自己的父母接到家里帮忙照顾小孩,但是小李觉得这样一来家庭开支大了,给他造成了负担,心里特别不高兴,于是隔三差五就和岳父岳母吵架,小苏也知道小李不容易,只好自己安慰父母。
  谁料,有一次岳母不小心把家里的电器弄坏了,碰巧那天小李又没拿到该拿的货款,小李便把气都撒在岳父岳母头上,竟然把两老骂出了家门,最终物管工作人员看不过眼,帮两老报了警。
  后来,派出所民警来调解,他们告诉小李,小苏的父母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庭成员”范围,如果小李继续谩骂和无端指责两老,他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就算小苏不追究,岳父岳母也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时的小李也冷静下来了,赶紧向小苏以及岳父岳母道歉。
  法院了解到,这件事情发生后,经过普法教育,小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以往的错误,改过自新,一家人再也不吵吵闹闹了,岳父岳母也说小李知错能改。
  法院:
  家庭成员不限于配偶
  父母,岳父母也适用反家暴法
  荔湾法院指出,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所称的家庭成员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也包括其他具有亲密亲属关系的人,例如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等亲属。
  划重点!!遭遇家暴 记住下面这些关键问题
  01、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不单单是指身体侵害,还包括精神侵害。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02、遇到家庭暴力时,我想报案,但是家丑不外扬,很为难怎么办?
  不用担心,反家庭暴力工作会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03、当遭遇家庭暴力就医时,我是不是可以跟医生说?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就医,记得跟医生说明情况,医生会做相应的诊疗记录,日后可作为证据使用。
  《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04、当配偶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我是不是可以向对方单位反映?
  可以的,对方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化解工作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05、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家庭暴力受害人自己去投诉、求助吗?
  不需要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代为求助的。
  06、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哪些单位或者部门求助?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07、哪些内容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所以当遭遇家暴时一定要记得保留好上述证据哦!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08、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
  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09、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什么措施?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包括以下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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