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地区返(来)宁海人员疫情管控工作的通告
一、鉴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浙东商贸城、裕安区百川明庭小区和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金云国际商住楼,以及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陈屯镇杨店村和鲅鱼圈区熊岳镇宜城社区、和平社区、站前社区、北关社区、幸福社区、胜利村、丽华村、黎明村等12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文件精神,要求以上12个中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如仍返(来)宁海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设在雄风山庄),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同时,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和合肥市肥西县以及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鲅鱼圈区的返(来)宁海人员,到达目的地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及时引导至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接受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 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广大市民非必要暂不前往上述中风险地区。
二、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设在雄风山庄);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
三、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结束后,严格实施“全程受控闭环管理”和“7+7”健康管理措施。
1.在浙江省内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返(来)宁海的入境人员,由县交通局安排转运专车负责点对点第一时间闭环转运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进行核酸与血清学检测。
2.对在浙江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返(来)宁海的入境人员,允许其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转运返(来)宁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途中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停留;返(来)宁海后应第一时间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与血清学检测。
3.对来自南亚七国(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的入境人员在县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与血清学检测阴性后且符合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由县交通局安排的专车点对点转送至入境人员住所;对来自上述七国以外的国家(地区)入境人员,经采样后不需等待检测结果,直接由交通局原安排的专车点对点转送至入境人员住所。
4.入境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抵至宁海后,由县综合服务点直接安排其在雄风山庄集中隔离点执行居家健康观察7天,并在入境第21天再进行一次核酸与血清学检测,结果阴性者且满7天居家健康观察后。回到居住地后继续执行日常健康监测7天,在第28天可乘坐私家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雄风山庄再进行一次核酸与血清学检测。
5.入境人员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回到居住地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管理,并签订告知书,门口贴“居家健康观察”标识等,入境第21天由卫生健康局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进行一次核酸与血清学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执行日常健康监测7天,入境第28天可乘坐私家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雄风山庄再进行一次核酸与血清学检测。
6.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健康码”黄码,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
四、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要求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单位报备,经允许后在严格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的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
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赋“健康码”绿码,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5月15日
来源:县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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