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5086|回复: 0

缓刑期间还打架,收监!

[复制链接]

2470

主题

321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704
在线时间
166 小时
发表于 2023-12-12 09: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缓刑期间还打架,收监!
检察官提醒:缓刑也是真刑,要珍惜改造机会

  缓刑考验期还剩3个月,社区矫正对象汪某却因一时冲动而被送进高墙之内。近日,在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汪某悔恨地走进看守所的大门。
  2022年10月26日,汪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2023年9月15日,汪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扭打,后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汪某在缓刑期间打架斗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2023年10月20日,县法院裁定对汪某撤销缓刑。
  检察官提醒,缓刑是真刑,不等于无罪,是法律给予罪犯重新改造、重归社会的机会。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一定要珍惜社区矫正这一改过自新的机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
      来源:今日宁海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20:08 , Processed in 0.099106 second(s), 27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