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390|回复: 0

夫妻分居期间,可以向对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复制链接]

866

主题

1689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2926
在线时间
55 小时
发表于 2024-6-16 14:2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夫妻离婚之后,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如果两个人还没有离婚,只是处于长期分居状态,可以追索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吗?

      案情回顾
      夫妻俩因感情不和,从2019年10月开始分居,分居时孩子4岁,孩子一直跟随爸爸生活。2023年底,爸爸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孩子名义起诉妈妈,要求妈妈支付分居期间4年的抚养费。
      孩子妈妈辩称,分居期间,其也为孩子花费了一些费用,比如交纳课外班费用,买衣服等等,经统计大约1万余元。

      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天津三中院民一庭法官 张凌志: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问题,本案当中,法院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并且考虑天津市人均消费水平,再根据母亲已经实际为子女支付了1万余元的相应的费用的前提下,最终判决由母亲再给付孩子分居期间的抚养费3万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父母应尽的法律职责,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父母双方都应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从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子女权益考虑。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来源:天津三中院、天津高法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1 21:14 , Processed in 0.084340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