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491|回复: 0

买房还没交契税能享受吗?卖房也有红利?专家解读房地产税收新政

[复制链接]

1999

主题

3361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2382
在线时间
214 小时
发表于 2024-11-14 09: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3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购买家庭唯一及二套住房 不超过140平方米按1%缴纳契税
      新政包括:加大了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力度,将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的住房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具体来看:
      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在90~140平方米的,契税从1.5%变成了1%,可以减少0.5个百分点。
      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都统一变成了1%;140平方米以上的,从3%变成2%。
      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首席教授 朱青:原来,契税的标准税率是3%和5%,但是出台了一些优惠的税率,这次把家庭购买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从90平方米扩大到140平方米以下。家庭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不超过140平方米的,也是按照1%的优惠税率征收契税。消除老百姓购房方面的这种障碍,对于今后增加老百姓的购房能力、扩大房地产政策的效果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专家表示,根据政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杨志勇:这次还取消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城市过去第二套住房的限制条件,这次跟全国一样适用一个标准,所以,对买房降低契税负担,有助于老百姓的住房消费。
      专家为我们算了笔账:
      举个例子,在北京购买总价500万元的第二套房,过去契税是3%,也就是15万元,新政策落地后,如果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契税将按照1%收取,也就是5万元,减少10万元。
      优惠政策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专家介绍,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是当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根据当事人所订的契约,按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有网友提问:
      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买了房但是还没交契税的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走吗?
      答案来了↓
      按照规定,新政策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不过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12月1日前买房,12月1日后申报缴税的,都可以按新政策办理。
      也就是说,买房人可以先网签,等12月1日后再申报缴税,就能享受优惠税率了。
      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
      除了契税,这次政策调整还涉及大家关心的增值税;不仅买房有优惠,而且卖房也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
      根据规定,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专家表示,增值税的影响主要在是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罗志恒: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后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利于引导部分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落实三中全会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居民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满足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0.5个百分点
      专家告诉记者,这次的政策不仅利民,而且惠企。按照政策规定,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专家介绍,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有关部门明确各地区预征率下限。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杨志勇:这次住房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利好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要提前预缴土地增值税,它是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在预征的过程中,它要占用开发商的资金,这一次无论是东部中部西部哪个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下调0.5个百分点,那对于缓解或者减轻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也是有帮助的,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 央视新闻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2-4 00:37 , Processed in 0.081255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