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923|回复: 0

使用并推广信用卡套现软件,犯非法经营罪,判刑!

[复制链接]

1918

主题

2748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3958
在线时间
138 小时
发表于 昨天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只需下载一款APP,绑定身份信息与银行卡,输入金额并扣除部分手续费,信用卡额度就能快速提现至储蓄卡——真的有这种“好事”吗?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使用并推广信用卡套现软件的非法经营案。
  2022年上半年,正为债务发愁的金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则关于“便捷信用卡套现”APP的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下载并注册了该软件。在用自己的信用卡成功套现后,金某又用妻子的信息注册了账号进行类似操作。
  随后,有推广人员通过手机号添加金某为微信好友,并将其拉入一个会员交流群。在群内,对方告知金某,推广该APP可按发展会员的刷卡金额比例获得返利——推广的会员越多、刷卡金额越大,返利就越高。为抵消自己套现产生的手续费,金某随即将APP推广码发送到一个有四五百人的微信群,并推荐给几个有套现需求的朋友。直至2024年初该APP无法打开,金某才停止使用与推广。
  2024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该案立案侦查。次年3月,金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经查,该APP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资金。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期间,金某使用自己及妻子的账号在APP上累计套现57万余元,推广发展下线会员共计117人,下线会员累计套现金额共计1020万余元,金某从中非法获利5000余元。
  2025年7月,海曙区检察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金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遂以非法经营罪对金某提起公诉。鉴于金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经法院审理后,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
  守住用卡底线,警惕套现陷阱。信用卡只能用于真实消费,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进行套现的行为,均违反我国金融管理法规。此类行为不仅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会扰乱国家经济金融秩序,情节严重者更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合理规划开支,切勿陷入“以卡还卡”的恶性循环。
      来源:浙江法治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10-22 02:49 , Processed in 0.077112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