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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城逐线二期(前洋至黄坛段) 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迁移的通告
为保证城逐线二期项目(前洋至黄坛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12〕7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城逐线二期(前洋至黄坛段)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行限期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城逐线二期(前洋至黄坛段)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迁移期限:迁移范围内的坟主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到坟墓所在村社办公室或跃龙街道重点办211办公室申报、登记;在2025年12月21日前完成坟墓迁移。
三、迁移补偿:根据《宁海县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标准>的通知》(宁重点办〔2021〕1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迁移地点:城逐线二期(前洋至黄坛段)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统一迁移到所在村社的公墓区。如坟墓要求迁移到其他公墓区的,必须遵守《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各坟主应自觉、及时迁移坟墓,对逾期不申报、登记,不按时迁移的坟墓,将视作无主坟墓,将由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978529
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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