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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母起纠纷,兄弟对簿公堂,法院:尊重逝者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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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次子因赡养问题与母亲对簿公堂,母亲去世前又留下视频,明确表示不愿让他祭奠。长子遵从母愿未通知次子,后者却以祭奠权受侵害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人格权纠纷案。
  据悉,潘老太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晚年随长子大徐共同生活。2024年8月,因部分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潘老太将三名子女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次子小徐迟迟未主动履行,直至潘老太申请强制执行后才完成支付。
  2025年9月,潘老太去世。大徐办理丧葬事宜时未通知小徐。小徐认为其祭奠权益受侵害,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庭审中,大徐提交了潘老太生前录制的视频,证明老人明确表示不愿让小徐前来祭奠。
  法院审理认为,祭奠权益基于人格尊严产生,行使必须合法、合情、合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与逝者遗愿。大徐未通知小徐参与祭奠,客观上影响了其表达哀思,但小徐生前未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强制执行方支付赡养费,存在明显过错。同时,潘老太明确拒绝小徐祭奠的真实意愿,应得到法律与亲属的尊重。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释法说理,大徐将母亲的安葬地点告知小徐。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过错程度、逝者遗愿及修复亲情等因素,法院依法驳回小徐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未履行赡养义务,不仅受道德谴责,也会在法律层面影响相关权利的行使。亲属之间应以理性方式表达哀思,让亲情在法理与温情中延续。
      来源:《福州晚报》 林春长 黄丽珠 江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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