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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儿子班级群屡发极端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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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5 10: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父亲在儿子班级群屡发极端言论
法院:构成家暴,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夫妻矛盾,一位父亲不顾正在读小学的儿子的感受,屡次将夫妻感情不和、子女探望纠纷等家庭矛盾发到儿子的班级群、家长群和小区业主群,在网络公共空间里把孩子推向风口浪尖……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父子对簿公堂
  起因是父亲“公开家事”
  小林(化名)和老林(化名)系父子关系。近年来,老林与妻子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小林随母亲生活,与父亲见面机会减少,夫妻二人在子女养育问题上分歧不断,小林夹在中间备受煎熬。
  2025年11月起,老林多次使用情绪极端、贬损性强的语言,在小林的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中发布信息,公开指责岳父母及妻子一方“无脑”破坏家庭、霸占孩子、疏远老林与小林的亲子关系等。这些言论迅速传播,让小林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无奈之下,小林向浦东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判令裁定禁止老林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网络平台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小林及近亲属,并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小林及近亲属。
  法院裁判:
  暴露隐私构成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
  面对儿子的“指控”,老林辩称,本案的发生是因为夫妻两人在子女教育、生活安排方面存在分歧所致,涉及对小林的监护权行使,自己在群内发帖系因夫妻感情破裂、探望权受阻引发的维权行为,并非针对儿子,且若支持禁止接触申请,将实质剥夺其对小林的监护权,请求法院驳回。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林的行为已超出正常家庭矛盾表达的边界。其忽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多次使用情绪极端的语言将家庭隐私发布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和业主群,鉴于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信息传播的瞬时性、所在群组的社会性,该行为侵犯小林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权,严重影响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老林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中关于精神侵害的认定标准,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法院据此裁定禁止老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以及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及其近亲属。
  法院同时指出,老林与妻子之间因抚育教育问题产生的矛盾系偶发冲突,并无证据表明老林具有持续实施肢体暴力的危险。老林作为父亲,依法享有探望、监护小林的权利,小林亦应享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接触”的申请部分。法官指出,父母将成年人的恩怨暴露在孩子的学校和社区社交圈,本质上是对子女的情感虐待和监护失职。家庭矛盾应对理性协调、妥善解决,避免子女因家庭矛盾承受不应有的心理创伤。
      据上海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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