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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推进明码实价”:买东西不再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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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1: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专电:(新华社记者 常志鹏)今年的“3·15”,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把“我们推进明码实价”作为主题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14家大型企业在纪念活动中自愿作出“明码实价自律承诺”。

       企业承诺做到“明码实价”

       在一张挂起来的大纸上,淘宝网、京东商城、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卓越亚马逊、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戴尔电脑、北京城乡贸易商场等企业先后郑重签名,表示能做到明码实价。

       中消协投诉部负责人邱建国说,“明码实价就是商品标出的价格与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承诺意味着责任。就是说,在这些签了名的企业中,胡乱标价、漫天要价、随意涨价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

       中消协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也将积极履行社会监督法定职责,与各级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加强对包括承诺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督,监督指导企业把明码实价自律承诺逐条逐项地加以落实。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说,现在市场上无论是经营者“明码标价”还是“空口要价”,都明显存在价格不实、价格虚高甚至价格欺诈的现象,商场打折促销、消费者讨价还价成了一种习惯,商品的标价完全成了应付国家“明码标价”规定的一种摆设。同一件商品,会砍价者大砍大杀,买得价低;不会砍价者,吃亏上当……

       为什么要推“明码实价”?

      “买的不如卖的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司司长许昆林说,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不具有议价能力,有时消费者以为得了便宜,实际上没有哪个商家会做赔本买卖,消费者在这种讨价还价中永远占不到便宜。

        调查显示,在一些商场超市及网站里,一些经营者将本来可以简单操作的打折促销活动演化成返券、返现、买赠、抽奖、特价、限时抢购、秒杀等等花样翻新的促销手段,每到节假日、店庆日,各类促销活动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特别是一些商家天天打折、日日促销,让消费者搞不清楚商品或服务的真正价值所在。

       中消协认为,目前很多商家习以为常的不标真实销售价格的行为本身涉嫌对消费者误导和欺诈,一些不加节制、愈演愈烈的促销活动扰乱了价格市场秩序,挑战了公平诚信的商业伦理,诱导消费者不理性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红灿说,要让价格回归诚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放开不等于价格放任自流。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中“明码”的本质含义是要求价格公开透明,“明码标价”规定中“标价”的本质含义是要求经营者根据成本、合理利润以及市场供求状况标出不“注水”的真实交易价格。

       据介绍,无论是发达的欧美国家还是发展中的非洲大陆,绝大多数市场都是明码标实价。即使是搞促销活动,也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时间限制。

       推“明码实价”已具备条件?

      “现在推行明码实价已经具备条件。”许昆林说,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明码标价工作的积累,推行明码实价的环境因素更加成熟。

       据介绍,1998年5月施行的《价格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明码标价义务和需要相应承担的责任。2000年10月,《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作为《价格法》的配套规章,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法律体系,对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公开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电信、物业、家电、广告等服务及商品房销售的明码实价规定。另外,有关部门还探索了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但是,记者在现场看到,参加15日纪念活动的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参与承诺“明码实价”。从承诺的企业看,主要分为三类,即商业网站、大型电器经销商和大型商场超市。而承诺“明码实价”的企业所经营的产品,也主要集中在标准化产品方面。非标准化商品,比如农贸市场里的水果、蔬菜能不能做到“明码实价”?

        许昆林说,在这项工作中要区分各企业、行业、部门、地区的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先易后难。不搞“大呼隆”“一刀切”。可以考虑在已经具备条件的环节入手,积累经验后,再逐步加大力度推广。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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