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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版权的奶酪?贾平凹、韩寒等作家声讨百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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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07: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不久前,贾平凹、韩寒等知名作家声讨百度文库盗版使得网络侵权再度陷入舆论漩涡。3月24日,百度文库与出版界代表为解决侵权纠纷进行的谈判正式破裂,意味着这一侵权纠纷可能走向法律程序。
  
       记者采访发现,利益分享机制失衡、法律威慑不足、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使得网络知识产权纷争不休,版权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资料分享?还是侵权盗版?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言辞激烈地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
  
       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争议。此前,盛大文学亦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称“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2010年12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表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称“必将与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为斗争到底”。
  
       面对作家们的“炮轰”和“声讨”,百度对外宣布,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因而并未侵害他人权益。所有的文稿、档案等资料均来自网友上传,而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也就不构成所谓的“侵权”。
  
       记者发现,百度文库首页上“和万千网友分享文档资料”的口号并未随着争论升级而有所改变。但是,百度文库的文档分享数量却有所变化,3月21日,共享文档为20409963份,3月26日记者再次查询,发现共享文档下降为189663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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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7: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资料图:起点中文网上刊载的热门小说《斗破苍穹》通过百度文库可以搜索到众多盗版链接(11月24日摄)。 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表示,百度所谓的“资料分享”是利用互联网管理中的“避风港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百度在没有被告知侵权的情况下,不删除作品也不能被视为侵权。利用这一规则,百度总是回应说,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周宾卿认为,百度文库的情况不适用于互联网法规中的避风港规则。因为百度文库对作品实施了分类等编辑加工行为,因而它承担了内容提供商的角色,需要对内容产品负法律责任。并且,百度文库页面上发布广告,百度文库并不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而是商业经营平台。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拿未经授权的作品来盈利,否则就属侵权行为。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乃蔚教授也认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国际法律公约,未经著作人许可,提供网络平台供他人上传、阅读、下载,无论是网络平台提供者还是上传者,都涉嫌侵权。
  
      “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作家们在声讨书中呼吁,停止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免费分享资料模式。
  
        利益严重倾斜 公众意识淡薄
  
       “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实质是利益争夺。”业内相关人士表示。
  
       据江西高校出版社发行部邵碧玉透露,百度文库的文档免费分享模式严重影响到出版商、作家的切身利益。以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苏共亡党十年祭》为例,这本定价22元的书,截止到3月26日,已在百度文库上被浏览1591次,下载393次。“这给出版社带来的市场损失折半算也在10万元左右,且还未把电子版权转让款计算在内。这还只是普通书籍的市场损失,畅销书的损失比这不知要大多少。”
  
       此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也曾表示,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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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7: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资料图
  
      “百度方面否认侵权,是不想把嘴里的美食吐出去。”周宾卿说,“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百度公司能不能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百度文库文档分享模式只兼顾到网站、读者的利益,却把版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种商业模式是在钻法律空子,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
  
       而除了相关方的利益之争,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也是“百度式侵权”屡犯不止的原因。
  
       在上海苏宁电器五角场店的电子书专柜前,有8年网络阅读习惯的傅先生告诉记者:“我经常在百度文库、新浪爱问等资料分享平台上下载、上传一些东西,方便而又实用。”他也承认,很少考虑过是否侵犯作者权益的问题,“网络阅读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免费’,一旦网络不能免费阅读、下载,我可能也不会付费。”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生黄奇萃也说:“作为一名学生,没有太多的钱买正版书籍,网络是一个分享的平台,在网络上阅读,看中的就是阅读不收钱的好处。”
  
       也有受访者赞成付费阅读,但认为要结合网络平台特点收费。如果一本纸质畅销书卖20多元,而网络平台阅读只需支付几元钱,那很多网民还是愿意迈向“付费时代”。
  
       网络知识产权路在何方?
  
       近年来,我国图书、音像领域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和维权行动从未停止,虽然侵权不止、维权艰难,但在这一次次的“拉锯战”中,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网络免费午餐时代或许将渐行渐远,付费阅读、付费观看将成为主流。
  
       在50位作家向百度发难的同时,由乐视网发起,腾讯、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视频网站加盟的“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宣布,将建立电影的收费在线播放平台,标志着我国互联网收费点播发行模式开始迈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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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8: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国华表示,相关行业主导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我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陈乃蔚认为,法规是协调各方的最有力工具,一定要加大对盗版侵权者的处罚力度。我国可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规则,即对盗版侵权者明知故犯,一旦发现即判处高额赔偿。“只有在法律的威慑下,百度等强势网站才会考虑把诱人的蛋糕切分给原创者。”
  
       还有业内专家认为,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要彻底解决侵权纠纷,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这一商业模式须兼顾创作者、读者以及网站等三方利益。



相关链接:

中国网事------当原创文学遭遇“免费盗版”
  
       盛大诉百度版权案折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缺失
  
       新华网上海11月24日电 (“中国网事”记者刘娟、李烁、肖春飞)“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
  
       在以“涉嫌发布盗版内容”将百度告上法庭后,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以悲愤的姿态,在微博上呼吁包括作家、出版社在内的内容创造者、提供商,向百度“开火”。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发现,盛大文学将讨伐的矛头指向百度文库,认为这里已成为滋生盗版的温床,盗版模式从单纯盗贴文字内容转变为形成网络盗版文学利益链。百度认为,相对于收费的盛大文学,百度文库提供了一个免费的分享平台。用户上载分享的内容存在盗版情况,但仅占文库内容的很少部分。
  
       作为业界备受关注的版权诉讼,网民对盛大和百度之争的关注点已远远超出案件本身。
  
        盛大PK百度:网络文学遭遇盗版侵权
  
      “再不反击,就只能坐等灭亡。”侯小强在微博中这样表述,“这并非两个公司间的战斗,而是一个国家的创意未来与绊脚石的斗争。”
  
       盛大文学旗下拥有七家国内领先的原创文学网站,占据国内原创文学市场份额的80%以上。
  
       “自2009年百度文库开始试运行以来,文库中所收录的小说绝大部分是未经许可的侵权作品。这些侵权小说为百度带来的流量和由此导致权利人的损失都是无法估算的。”盛大代理律师说,百度文库打着其所谓“分享”的旗号,对充斥的盗版内容视而不见。
  
       2010年3月,上海市卢湾区法院正式受理了盛大文学起诉百度一案,目前,还处在证据交换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侯小强在谴责百度文库盗版后,又在微博上公布了手机号码,并希望整个行业行动起来,建立良好的互联网秩序。当当网总裁李国庆短信回复他说:“支持你的行动,我让我们公关部向百度文库开战。”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此后在网上发表声明称,支持盛大文学联合出版界起诉百度,并呼吁各出版机构、民营出版策划机构、作家等著作权人加入联合起诉百度的队伍,强烈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管理部门明确对百度侵权的认定,加大对其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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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盗版利益链”是否已经形成?  

       虽然只有短短十几年历史,但网络文学依托数以亿计的网民数量,得到迅猛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文学网站有5000多家,签约作家数以百万计,网络文学读者超过1亿,仅盛大文学的注册用户就达到4000万。
  
       相比之下,盗版文学的规模要大得多。
  
       今年早些时候,在上海举办的“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主题高峰论坛上,盛大文学总裁吴文辉估计,现在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万家,每年盗版市场利润约为50亿元。
  
       网络文学的赢利模式主要是注册用户付费阅读。以起点中文网为例,每天有50亿字被阅读,用户看1000字的VIP作品,付2分钱,仅这一项每天收入超过10万元。
  
       2分钱创造了起点中文网的赢利奇迹,也培育了一批年收入高达数十万、上百万级的网络写手。侯小强说,目前盛大文学旗下的作者超过110万名,盛大网络为此进行了大量投入。
  
       从事网站运营的业内人士焦先生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说,只要用百十元钱在网上注册一个域名,网络空间租用费用、网站设计开发等费用加在一起,整个盗版文学网站的建设成本仅数万元。
  
       “盗版小说网站雇佣部分人员到收费文学网站,将排名靠前的小说全部花钱注册成为VIP用户,把该网站畅销的网络小说复制出来,放在自己的盗版网站上,用更便宜的价格,赚取差价。”焦先生说,通过搜索引擎对盗版网站的收录与宣传,每个盗版者每月能获得的收益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不等。部分网站通过链接广告,浏览网络小说必须点击广告,广告商会给盗版网站一部分利润分成。
  
        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介绍,目前盗版网站已成“星火燎原”之势,并通过盗版热门文章提高浏览量来吸引广告商投入获利。来自易观国际的调查也表明,国内1400多家电子网站当中真正拥有版权的只有4.3%。
  
       为了防盗版,一些文学网站采取技术手段让盗版者无法直接粘贴,但也难不倒他们--请几十个人打字录入,打出来后,有人专门分发出去,卖给盗版网站。“传播速度非常快,一篇新小说放上去没多久,就传的到处都是。”陈明峰苦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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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8: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业内人士表示,搜索引擎事实上甚至成为盗版产业链的领头人和黏结者。一方面对盗版网站不加任何标注、提示,不进行积极的屏蔽与删除,另一方面通过竞价排名、广告联盟等业务,促使中小型网站竞相为了流量和点击率,不惜盗版人气作品。  

       陈明峰表示,搜索引擎还通过操纵排行榜结果,让正版链接通过付费形式才得以展现。“有些作品甚至在前三页看不到正版链接。”陈明峰说,“搜索引擎在盗版活动中丧失了技术中立原则,毫无客观性、公正性可言。”
  
       侯小强给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摆了几个数据:起点中文网最受欢迎的10部小说在搜索引擎上被盗版的次数平均每部为800万次。其中,小说《斗破苍穹》甚至有2000多万个盗版链接。粗略估算,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
  
      “关了百度,中国从此无盗版?”徐继业否认了“利益链”之说,“百度提供的是第三方搜索平台,一些盗版网站由此发布信息,网站的接入审核权限不应该在百度。”
  
       网民“灯未央”在微博中表示:“平心而论,作为一项互联网应用产品,百度文库设立伊始并非就是邪恶的。但是,百度文库的‘共享’尺度无疑需要慎之又慎,当共享建立在侵权基础上时,再出色的互联网应用产品都会变得黯然失色。”
  
       网络盗版“僵局”期待多方破解
  
       网络文学起自草根,经过资本扶植与自身发展,呈现良好的产业前景,尤其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学的赢利模式从单一付费阅读扩展到前景更远大的版权运作,但是盗版的困扰,给网络文学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国华表示,相关行业主导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他认为,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业保护体系。
  
       朱国华建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他表示,我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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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8: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任何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大公司一定是赢在战略上,而且是与合作伙伴共赢,这是智慧与责任的结合。”网民“禅修养心”说。  

        新浪微博“张比滚”说,中国的盗版问题是应该要解决一下,虽然网民从中获利不少,但即使不用道德的名义,这也不是好事……
  
       “诉讼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盗版问题。就算一个诉讼结束了,目前中国互联网‘盗版僵局’依然无法打破。”徐继业说,可以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尊重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拓展新的盈利模式,比如,几种经营模式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坐下来谈合作,而不是彼此互相攻击和指责。互联网公司可以共同开发出版权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文档下载的总次数来作为利益分配的基础。
  
       李锦飞表示,百度正在探索有益于电子书行业长远发展的模式。“一方面能让用户免费阅读,另一方面也要创新收益方式,将收益回馈给作者,形成作者和读者健康的生态利益链。”
  
       “如果书不卖那么贵,如果图书馆书多、全、完整、服务好,如果有一定的优秀免费电子书,如果有免费社会公共资料,如果少些垃圾小说,你爱怎么封杀都行。”对于网络盗版为何屡禁不止时,新浪微博“青蹄子”这样说。
  
        天涯网友说,在版权保护和廉价阅读之间找寻平衡点,成为网络文学健康可持续生存的“折中办法”。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执法处薛处长说,尽管互联网是作品发布载体的新生事物,但与图书、音像品等并无本质不同,同样不能盗取他人的智力“成果”,同样应在法律的框架下“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也应在商业模式、经营方式上不断创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版权局官员24日回应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说,为避免类似“3Q大战”事件的再次发生,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已在开展深度调研,力争维护互联网市场的健康发展。
  
       尽管如此,百度引发的“网络盗版门”争议远未停止,新华社“中国网事”将持续关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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