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200|回复: 0

[职场] 职称考试违纪处理新规施行 代考等6类行为禁考2年

[复制链接]

1996

主题

3358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2352
在线时间
214 小时
发表于 2011-5-1 15: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人社部重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今天(1日)起施行,详细情况下面连线中央台记者梁盛:  

       主持人: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和以前的规定有何不同?
  
       记者:这个新《规定》规定考生存在6类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重者更是要禁考3年。《规定》特别指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主持人:那具体有哪些情节会构成违规违纪行为?如何对这些情节进行认定?
  
       记者:规定指出,“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将被处以“当次该考试科目成绩无效”,“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将被处以“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同样,被处以“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行为还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行为。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9 20:49 , Processed in 0.081213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