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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 没偷到东西 照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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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9: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半夜三更,看到有人在网吧熟睡,疑犯包某盯上他人左边裤袋的手机。虽然没偷成,但对方右边裤袋60元钱却离奇消失。百口莫辩之下,他居然将自己的钱和衣服鞋子“抵罪”。原本以为这事就这么了结了,但最终,对方还是报了警。

       东西没偷到,索性在边上上网

       包某今年30出头,老家在安徽,到宁波游手好闲多年。

       今年5月9日凌晨三点多,他来到海曙区新园路一个网吧内,瞎逛了一圈后看到一个小青年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心中大喜,蹑手蹑脚走到小青年身边偷其左边裤袋里的手机。没想到对方裤袋很深,他足足掏了三分钟也没能把手机掏出来。若继续用力,小青年将被吵醒。无奈之下,包某决定放弃。

       不过大晚上的包某也不想再走了,于是找了个空的机位,上网玩起游戏来。

       天亮后,小青年下意识摸口袋,发现左边裤袋里手机还在,右边裤袋里的60块钱不见了!

       被监控发现,没赃物也要被判刑

       小青年赶紧找到网管,热心网管忙着帮他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包某在凌晨三点多的时候窝在小青年身边捣鼓了很久。很显然,他就是小偷!神奇的是他竟然还有胆在网吧上网!

       网管和小青年当场揪住正在上网的包某,要他还钱,包某连呼冤枉。他承认自己试图偷手机,但失败了,可绝对没偷钱。

       小青年掏出手机要报警,这下包某慌了,问他丢了多少钱,这件事最好私了。可他身上只有30元,于是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过了一会儿,小青年想想还是不踏实,于是决定报警。

       昨天,海曙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包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未遂。最终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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