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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微博频曝腐败官员“色相” 是否侵犯隐私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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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09: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微博反腐 靠不靠谱

  “开房门”、“艳照门”、“调情门”……随着微博的红火,近来不少“触网”官员纷纷在网上“触礁”出事,有的自此抬不起头,有的甚至因此被送进高墙……这种情况为何屡屡发生?事件背后都有怎样的深层原因?人们该如何判断此类信息的真假?高强度的“曝光”是否侵犯“问题官员”的隐私?

  石榴裙下频露“色相”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中发现,不少当事者“出事”的主要原因很简单———得罪女人或贪图钱财,或兼而有之。最近发生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门”,无疑是典型之一。

  2011年7月31日,一条题为:“捡到U盘,疑似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视频”的帖子,在网上热传,随即在各种论坛和微博上被疯狂转载。此事可谓一波三折。8月1日下午,昆明市发改委明确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经查没有这位官员,已向昆明警方报案。8月2日,昆明市发改委又确认:“陷入多人性爱丑闻”的当事人正是昆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建军。8月3日,昆明市纪委决定,对成建军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就在成建军被立案调查的当天,网友“端嬷嬷”又发帖称,一位贵州网友拾获了一部手机,发现贵阳市地税局官员与几个疑似情妇的短信聊天记录。贵阳市地税局随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该局纪律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溧阳市卫生局局长“开房门”、汝阳县人大主任“艳照门”、成都青羊区教育局官员“调情门”、南京“五品夫人”“自曝门”……在石榴裙下身败名裂的官员,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情节越来越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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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9: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反腐微博风生水起

  今年4月,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胡集中心所原所长周文彬,在微博上“直播”到纪委自首的过程,引来众多“围观”者。“我一下子看到了这么多的博友的围观,很高兴,有你们在,我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周文彬如此评价自己的“微博自首”行为。

  类似这样“高调”反腐的微博,如今随处可见。统计显示,截至8月15日,仅在新浪微博上开通的以“反腐”为名或主题的微博就接近800个。它们有的以反腐组织的形式命名,如“反腐三剑客”、“反腐工作室”、“反腐老干部”、“反腐联盟”等;有的以行业或反腐地域命名,如“地产反腐”、“河南反腐”、“福州反腐反贪”等;有的微博虽然名字中并无“反腐”字样,但在签名档中却明显表达了这方面的意思。

  “微博发布文章,受到的关注极高。很多此前花很多力量解决不了的问题,放到微博上很快就有人来过问。这么好的平台不好好利用,实在太可惜。我们希望微博能够让贪官们无所遁形……”网友小陈也在工作之余开了个反腐微博,他对自己做的事情充满信心。

  在这股民间浪潮冲击下,政法系统也加入了“微博反腐”队伍。去年10月,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王升经领导同意,开通了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丰都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微博。截至8月15日,该微博已有12万多名“粉丝”。该院从微博上获取的众多举报线索中,成功查实两宗,3名贪官被绳之以法,其中一人已被移送起诉。羊城晚报记者鲁钇山 马勇

  是否侵犯官员个人隐私权?

  对于微博反腐,社会上有不少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是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与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相冲突的问题。“挖出问题官员痛打落水狗固然痛快,但在此过程中是否涉及侵犯官员个人隐私权的问题?”一直在研究网络知情权、隐私权问题的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祥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当试图通过网络“围观”揪出腐败官员时,可能“误伤”。

  对此,也有学者认为,有关机构正当行使管理权、舆论监督权;自然人行使申诉、检举、控告权,就不应该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2009年3月19日,公安部下发《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明确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201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诽谤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网民和舆论监督‘松了绑’、‘撑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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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9: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是否不利于反腐制度建设?

  另外一个争议是,微博反腐是否不利于法制建设。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倪星认为,如果仅靠微博来反腐,其实是不利于相关的制度建设的。“本来我们有这么多的纪检监察机构,我们还有法治,三令五申地完善各种制度,花大力气查办案件。结果反倒是这些非常偶然地被发掘出来的腐败吸引着公众的关注,形成了巨大的社会效应,不觉得很滑稽吗?”

  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则认为,如果只靠微博提供零星的信息进行逐个的简单处理,那微博的作用就没有发挥好。“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充分利用好微博的信息、技术完善好自身的规范和操作方法,建立一套与时俱进的运行机制来更加主动地展开反腐斗争,则不失为一次推进我国法制进程的好机会。”

  “要防止反腐微博沦为空壳”,成都理工大学廉政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肖云忠表示,“一方面需要官员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微博反腐的意义和价值,不惧怕,不作秀,真正把微博作为发现、预防、查处腐败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还需要学习了解微博反腐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弄清微博的特征、传导机制和过程等学理问题,在操作技能上熟能生巧,在制度上健全,保证微博反腐有序运行,取得实际效果。”

  专家们还建议,真正利用好网络搜集举报线索,还是应该由检察、公安等机关依职权名正言顺地开通“官网”,切实有效地搭建、维护好网络举报平台,并依法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和人身安全。

  链接

  近期微博曝光官员热点事件

  近年来,被网络微博曝光的问题官员数目惊人,种类繁多。他们被曝光的原因各不相同,被曝光后的各种表现更是相去甚远。其间不乏种种雷人雷语,也有被人“冤枉”的大吐苦水……如下几宗都发生在今年,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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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9: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主任骂记者事件。今年5月4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行风热线部主任孙建忠在喀什地区建设局采访时,办公室主任霍敏说领导在开会,让下午来。再问几点开完,霍敏便极不耐烦地说记者是不是故意找茬、有病!“我问:‘你说谁呢?’霍大怒说:‘你们这些记者有病,日你妈××!’”孙建忠在微博上如是记录,此事随后曝光。当天,霍敏被喀什地区建设局通报批评,同时扣罚一个月工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卫生局长“裸聊”事件。今年6月,溧阳市卫生局局长由于误将微博当作私密聊天的即时通讯工具,在其微博上与一名女子大肆调情,如“你下辈子嫁我,我和你浪漫到100岁”等文字倾泻而出。不想,这些都被网友截图并发送到国内知名论坛上,引起无数人“围观”。溧阳市委常委会随后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微博局长”谢某停职检查,并取消其党代会代表资格;

  ———法院院长“过夜”事件。今年8月初,一网友实名举报,黄石中院院长与其妻有染。举报人说,因其妻子好赌且曾屡次出轨,后无奈之下将其送离黄石,“方院长仍不放过,趁出差之际,半夜开公车到他家接妻开房过夜”。对此,黄石中院院长方鄂生回应说,举报不实,他只是带举报人之妻去酒店开房谈事情,并没过夜;

  ———副局长赌博赔渡“更年期”事件。日前,“云南省水利厅领导多年带头上班赌博”的帖子网上疯转,涉及水利厅水文局副局长李红东及多位分局局长。该副局长还吹嘘,“是陪单位女同胞安全渡过更年期”。8月12日云南省水利厅发布调查结果:网帖文字描述严重失实,水电局不存在上班时间赌博的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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