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查摸底。6月底前,各办案单位结合实际,摸清各类网上在逃人员底数,排查梳理线索,分析久抓不获的原因,逐一建档,逐一提出追逃措施。
2、全面清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7月底前,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以及办案单位归属原则,由法制科、刑侦大队会同其他办案单位对网上在逃人员的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深入甄别,该撤销的撤销,该更正完善的积极予以整改,不该追逃的坚决予以纠正。
3、实施集中抓捕行动。各办案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地全力缉捕逃犯。要集中开展宣传发动,加强政策攻心,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对影响较大、跨区域的在逃人员线索,分局将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实施联合缉捕,到2011年底,力争使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数量下降40%左右。
4、开展集中督察。分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不间断地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察、跟踪督察和明查暗访,推动工作落实。
(三)第二阶段集中行动(2012年1月至6月)
2012年1月,分局将对第一阶段集中行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部署第二阶段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全警集中攻坚。2月份,分局将适时组织重点督导检查,跟踪督察各办案单位工作进行情况。5月份,分局对各办案单位 “清网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四)总结表彰(2012年6月—7月)
各办案单位全面总结“清网行动”工作情况,并于2012年6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分局。分局将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警“一盘棋”思想,坚持立足“本地、本职、本岗”抓全国逃犯的原则,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单位侦办案件在逃人员的追捕工作,又要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和力量,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缉捕逃犯。
监督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同时,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的现场督察工作,严格督促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对网上追逃工作中违规问题的发现查纠力度,对逃犯身份被“漂白”、在辖区内长期隐藏未被及时发现、久抓不获以及错误上网追逃、错抓漏抓甚至弄虚作假,完成分局追逃工作指标滞后等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置。
刑侦大队:要组织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逃犯进行专案追逃;结合日常工作甄别、审查抓捕逃犯;在数据支持、追逃业务、技术保障等方面为专项行动提供服务;进一步严密上网追逃工作程序,对在逃人员信息的上网、撤销、修改、删除、信息质量监控、在逃人员户籍地协查等日常业务严格审核把关、指导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追逃工作制度,牵头组织全局性的集中缉捕行动。
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作为网上追逃的主阵地,要结合治安管理、人口管理等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和《浙江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加大对辖区实有人口核查、管理力度,对身份不明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对疑似负案在逃人员进行重点核实,必要时,要采集生物检材送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录入DNA数据库比对;要落实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户籍地签收制度,积极开展布控、抓捕工作;督促、指导旅馆业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登记制度,严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配合做好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的身份核实工作;强化阵地控制,适时组织开展治安清查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制贩假身份证件等违法活动。出入境管理、户证等窗口要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户籍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全面开展网上查询比对,及时发现和抓捕网上在逃人员。 经侦、禁毒大队:要分别结合本系统的专项斗争,组织对本系统侦办案件在逃人员进行专案追逃,并注意发现和抓获其他在逃人员。
办公室:要依托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发现在逃人员活动轨迹,适时发布预警指令;对群众举报及时布警核查,协调指挥重大缉捕行动;负责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协调主流媒体,正确引导舆论。
网监大队:充分发挥网络安全管理和阵地控制的独特优势,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有效开展对重大在逃人员的技术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在逃人员,配合办案单位适时抓捕。
法制科:配合开展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清理工作,配合有关业务大队研究完善网上追逃制度,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制服务。
计装科: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经费、装备保障工作,及时兑现追逃奖励资金。
政治处:及时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做好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分局成立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朱振甫任组长,副局长邬明汉、监察室主任徐凤祥为副组长,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室,行动期间,分局将适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工作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分局将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开设工作专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同时,通过各种媒介,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展示公安机关追逃的信心和决心,震慑犯罪,鼓舞群众,督促、规劝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
(三)全警联动作战。各单位要将“清网行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体作战合力。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追逃工作行动的重点和突破口,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行动,强化专案追逃,组建专门追逃分队,落实点上守、线上巡、面上控、信息比、赴外追等追逃措施。分局将开展全警追逃大竞赛,树立“追逃能手”等先进典型,广泛培训交流网上追逃技战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把追逃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单位和每名民警,增强全警追逃意识,提高发现、缉捕逃犯的能力和水平。要打破常规,勇于攻坚,互通信息,协作攻坚,坚决克服“本位主义”、“信息壁垒”,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侦查技术、巡逻盘查、人口管理等多种手段和措施,打好追逃整体战。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作为“清网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办案单位要切实承担追逃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以及立足“本地、本职、本岗”抓全国逃犯的原则,对每名逃犯要明确追逃工作责任。对分局在库的逃犯逐一进行梳理,并对梳理后的逃犯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丰富、完善追捕线索和缉捕信息。监督室要强化督察,在抓获重点逃犯后实施责任倒查,对不积极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虚报追逃战果骗取奖励或荣誉的,对当事民警一律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结合追逃工作,认真查找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网上追逃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堵塞漏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取得建设性成效。
(五)量化考核奖惩。分局将对专项行动战果特别是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以及抓获行动前、部省级通缉、部省级督捕逃犯战果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较快、成绩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考核奖励细则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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