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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查获今年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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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10: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没有相关污染物“三防”措施,位于跃龙街道的某喷塑厂偷排废水,废水中锌污染因子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近日,县环保局查获我县今年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日前,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喷塑厂存在偷排废水行为。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厂主要从事酸洗磷化加工生产,车间操作工人擅自将部分磷化液残液倾倒在厂区东侧垃圾堆,因垃圾堆无相关“三防”措施,残液渗滤至垃圾堆下游水塘和水塘东侧空地内,监测人员对该水塘废水进行采样。同时,县环保局还现场联系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并对该厂负责人和车间直接操作工人进行控制。
  通过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废水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采样废水中锌污染因子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65日,县环保局收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废水监测报告的认可意见,随即向公安部门出具移送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该厂负责人泮某和车间操作工人金某进行刑事拘留。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章莉 通讯员 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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