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滨溪社区 于 2010-8-20 17:15 编辑
广大滨溪社区的居民们:
您们好!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
一、参保对象: 户籍在本辖区(即滨溪社区)的非农户籍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二、新参保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续保人员: 随身携带城居医保证或卡及身份证 四、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每人每年缴纳200元 2、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学生由学校统一缴纳) 3、其他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00元 五、低保人员: 2010年低保待遇已核定的低保人员,带低保证及身份证到社区登记 六、残疾人员: 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由残联统一免费缴纳 七、缴费期限:9月20日前(逾期不保,责任自负) 八、缴费地点:樟树潭巷9号滨溪社区(城南小学斜对面) 联系电话:65561472
65521472 附:门诊由原来20%--25%提高到了35%---40%,住院最高金额由原来10万提高到15万元。 请各位居民相互转告,及时到社区办理。
滨溪社区
20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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