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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案例:</p><p>6年前,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后来为了孩子又走到一起,但一直没有再办理结婚证,在此期间我集资了一套我单位的房子,房款都是我向亲戚和朋友借的,也是我一个人在还借款.我想请教论坛的朋友,如果我们现在又分开了,房子有他的一半吗?我们还需要履行什么离婚手续吗?</p><p>参考答案:</p><p>根据楼主的描述<br/> 个人理解是这样的:您和前夫离婚后又在一起,并没有复婚(指登记拿证)的财产问题<br/> 很明显您和前夫现在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有状态,而且是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是属于您的,前夫并没有其中份额,相关法条如下:<br/>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br/> 第2个问题答案是不需要办理任何离婚手续<br/> 因为有效的婚姻是必须要登记才承认其身份,您和前夫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然就没有夫妻关系,因此,没有结婚自然也不会有离婚。相关法条如下:<br/>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br/></p><p>(但具体操作时,还望各位参考当时具体情况,做为弱势一方,要留下各种证据,证明你的所有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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