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车 一年内连续故障5次
消保委:三包期内应免费换新车
“偶然出现一次故障可以理解,但同一故障1年内连续出现5次,而且一直修不好,那就不能容忍了。”绍兴的丁先生日前向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反映了自己买车遭遇的麻烦事,他要求商家免费更换新车,且承担新车购置税作为相应补偿。 去年3月12日,丁先生花40多万元在当地购买了一辆轿车。然而高兴劲儿还没过,他就发现,才1个月左右,新车就出现了抖动熄火的情况。丁先生随即向4S店反映,厂家给出的维修方案是更换电脑板和软件升级。然而不到一年,车辆前后维修了5次,其中2次是按照厂家方案维修的,但抖动熄火的问题还是没能有效解决,且厂家和4S店均表示目前没有更好的维修方案,需要消费者等待。 查证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属实后,消保委组织丁先生和4S店在消费维权公益法律服务站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汽车4S店为丁先生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车一辆,并且新车车辆购置税由汽车4S店负责缴纳。目前4S店已屡行相关约定。 柯桥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丁先生购买的车辆仅使用1个月左右就出现问题,而且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要仔细认真阅读合同,核对车辆款式、价格和配置,注意交车、售后服务等细节,明确定金等违约责任;提车时要核对汽车车型及参数,检查汽车外观、车门、接缝、轮胎及各系统等,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购车后要索取正规发票、三包凭证,注明购买日期、品牌、型号、车身(架)号等信息;若发现违法经营现象,要立即投诉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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