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7016|回复: 1

除了新冠疫苗,原来还有这些选择!

[复制链接]

535

主题

942

帖子

7612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612
在线时间
228 小时
发表于 2022-4-24 10:4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说起疫苗,更多的人想到的是“儿童接种”,对于“成人接种疫苗”,很多人对此并无太大概念,今天牛博士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下几种常见的成人疫苗应该怎么接种:
      流感疫苗
      2021年9月17日,国家疾控中心发布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详细阐述了新一季流感疫苗接种要点与注意事项。
      ①为什么需要接种流感疫苗?
      流行性感冒与普通感冒不同,它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每年的流行性感冒流行季节,可导致数百万重症病例,造成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行性感冒最有效的手段。
       ②流感疫苗应该什么时候接种?
       应该每年接种。
       对于我国的流感病毒活跃期一般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而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才能产生保护水平的抗体,所以建议: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接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尽管建议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流感疫苗接种,但考虑到疫苗供应等问题,无论是在流感季节来临前或流感季节期间,只要有机会都应尽早接种。
      ③为什么每年都需要接种流感疫苗
      临床试验的证据提示,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对抗原类似毒株的保护作用只能维持 6-8 个月。接种一年后血清抗体水平显著降低,再加上每年的流感疫苗毒株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④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可以接种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⑤哪些人需要接种流感疫苗
      所有6月龄以上的没有流感疫苗禁忌症的人群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其中重点及高风险人群包括:
    (1)医务人员;
    (2)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
    (3)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4)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重点场所人员;
    (5)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 月龄-5岁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这些人群建议尽早接种。
      23价肺炎疫苗
      肺炎球菌是导致细菌性肺炎的主要病因之一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可以预防肺炎球菌感染。
      ①哪些重点人群推荐接种23价肺炎疫苗
    (1)65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者;
    (3)免疫功能低下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镰状细胞病、何杰金氏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肾衰、肾病综合征和器官移植者;
    (4)无症状和症状性艾滋病毒感染者;
    (5)脑脊液漏患者;
    (6)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现其并发症的高危环境中密集居住者或工作人员(如长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机构人员等)。
      ②肺炎疫苗怎么打,就打1针够了吗?
      免疫程序为:接种1针次,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一般无需再免,高危人群若需再免,应距前一次接种5年后再接种一次。
      带状疱疹疫苗
      ①为什么要接种带状疱疹疫苗?
      带状疱疹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50岁以上为带状疱疹的易发人群,且年龄越大越易患病,病情也更加严重。除皮疹外,疼痛是带状疱疹最困扰患者的症状。带状疱疹的疼痛包括急性期的疼痛及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导致的长期持续的疼痛,后者可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会对患者的生活造成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带状疱疹的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非常重要。
      ②哪些人群可以接种带状疱疹疫苗?
      推荐年龄在50岁及以上且免疫功能正常的人群(无论个体是否有水痘感染史或接种水痘疫苗)接种带状疱疹疫苗。由于带状疱疹存在复发的可能性,有带状疱疹及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病史的成人可接种两剂次带状疱疹疫苗。
      来源:宁波疾控免疫所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头像被屏蔽

74

主题

1488

帖子

1418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418
在线时间
111 小时
QQ
发表于 2022-4-24 19: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4-20 10:41 , Processed in 0.086295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