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7526|回复: 2

退钱了!退钱了!

[复制链接]

2687

主题

4084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9456
在线时间
230 小时
发表于 2023-8-29 12:4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30829124731front2_0_224055_Fv02aEGGtVBzSRnZ5xTsl-Oo1zpg.jpg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去年,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政策将于今年底到期。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将这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底,有助于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此外,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央视新闻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8936

主题

14万

帖子

77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772094
在线时间
10617 小时
发表于 2023-8-29 18:2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年的期限太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7

主题

1586

帖子

7341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341
在线时间
349 小时
发表于 2023-8-29 13:4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跟我有啥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15 19:30 , Processed in 0.099074 second(s), 25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