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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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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15: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共同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共同承揽人,指2个或者2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同。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为共同承揽人。
      根据本条规定:
      第一,明确了当事人对共同承揽人的责任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共同承揽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明确了当事人对共同承揽人责任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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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17:2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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