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4490|回复: 0

女子花万元拍婚纱照却遇被动打折 法官:应退差价

[复制链接]

2426

主题

3750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1450
在线时间
183 小时
发表于 2024-3-19 1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拍婚纱照,留下人生美好回忆,是众多新人结婚的必备项目,但与之相伴的是在此过程中衍生出的各式消费陷阱。近日,北仑法院审理并调解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小美(化名)与男友婚期将近,通过某社交平台发现一家摄影店的拍摄效果不错,实际到店后看橱窗展示的模特样片效果也很好,随即决定下单并当场支付定金4000元。该摄影店向小美介绍时称,每个价位的团队分别配置了不同水准的化妆师、摄影师、灯光师、后期制作等专业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婚纱照这么重要的事儿,当然要在能力范围内选择最好的。”为了追求更高品质,小美选择了价格较为昂贵的12198元档次,写明配置团队为样片团队。不料婚纱照拍摄完成后,小美发现效果与样片相去甚远,之后在店内选片时更是发现,该店9999元套餐、6999元套餐所配置的化妆师与其选择档次的化妆师为同一人。
      小美认为,摄影店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店家则解释称拍摄当天小美选择的化妆师请假,后来的化妆师只是临时帮忙,摄影师、灯光师等其他的团队人员均为小美选定价位的团队人员。经多次协商无果,小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予以三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原告在外地工作,为减轻双方诉累,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线上调解,考虑到原告的婚纱照已拍摄完成,被告也愿意承认过错,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退还原告差价6000元,被告也表示在今后的经营中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告亦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提醒,拍婚纱照是人生大事,新人们有权追求那份专属的完美,但在预定婚纱摄影时应谨慎,别被“价位”营销的手段迷惑。除了关注价格外,还要关注婚纱摄影店的专业水平、售后服务、业内口碑等,对店员的承诺要落实到合同中,对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对于额外消费要理性选择,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发票,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2-22 10:57 , Processed in 0.078856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