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731|回复: 0

[网友播报] 个人公积金可用于加装老旧小区电梯

[复制链接]

1515

主题

3207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4278
在线时间
204 小时
发表于 2024-4-1 09: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获悉,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3月30日起施行。
      据了解,《通知》中明确表明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可以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凭证金额,也就是说,公积金可用来加装电梯。
      宁海加装电梯的情况如何,记者咨询了县住建局。
       “目前来说,宁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情况不多,只有一户在申请阶段。”县房管中心负责人表示,加装电梯需要满足各项条件,住建部门才会实地考察,看现场具体情况才能决定是否加装电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哪些条件?实施难度大吗?县房管中心负责人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很多条件,首先是房屋条件,业主要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改造计划,建筑结构应符合建筑和消防安全标准;其次是业主同意,通常需要本单元或本楼栋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该同意需基于业主对加装电梯影响的理解,包括对出行、通风、采光等的影响,以及电梯运行可能产生的噪音对休息的干扰;最后是资金问题和施工和维护,加装电梯的费用需要由业主共同承担,通常需要业主就加装电梯的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达成一致,加装电梯后还需对电梯进行运行、保养、维修,并制定相关管理方案等等,这些都制约着加装电梯的推行。
      来源:今日宁海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13 21:43 , Processed in 0.080488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