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375|回复: 1

是否有效?不识字的老人,去世前留下的遗嘱

[复制链接]

1958

主题

2799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4393
在线时间
138 小时
发表于 昨天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陆阿婆育有四个女儿,丈夫去世后,陆阿婆一直和大女儿一家生活在老房里。2013年,老房拆迁,陆阿婆获得了一套安置房。2015年,陆阿婆立下遗嘱,将名下这套动迁房遗赠给外孙邓先生,其他子女不得争执。
  安置房交付后,一直由邓先生管理。2020年8月,陆阿婆离世,邓先生的三个姨妈明确反对房子归邓先生所有,于是邓先生将父母、三个姨妈和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浦东法院,请求判决遗嘱有效,确认动迁房归自己所有,并要求房地产公司配合办理房产证。
  三个姨妈则认为,涉案遗嘱是代书遗嘱,母亲是文盲,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外不识字,根本无法确认遗嘱上的内容,因此遗嘱应属无效。因此,她们主张该动迁房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姐妹四人各自享有25%的份额。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并未限定自然人必须具备何种文化程度才可以立遗嘱。同时,陆阿婆的遗嘱原件亦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据此,法院认定陆阿婆所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又考虑到邓先生及其父母对陆阿婆尽到了赡养及照顾之责,最终判决支持房屋归邓先生所有。
  据:上观新闻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28

主题

5835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4717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昨天 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5-23 18:46 , Processed in 0.082396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