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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桥头胡交警开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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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2: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我爸出了交通事故以后经过交警认定后结了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拿到了,包括交警在内三方一起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交警还盖章,本来这个事故应该定案了。不过半天时间交警就像天气一样变了,打来电话叫我们把认定书拿回去作废,责任不是3和7
应该5和5.。。。。。。这是合法的抢劫。交警不知得到了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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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有如何不满,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施工拆了,也有责任的  发表于 2013-6-23 20:53
可以这有人为,马路中间下水道掉进人淹死了。解释:本来这里没有洞,掉不进去的  发表于 2013-6-22 09:29
标志不见了是管理的责任,当事人按当时交通标志开车是正常的。本人认为,别砸我  发表于 2013-6-2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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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莹惊人 + 5 没有让行标志,我怎么知道要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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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5: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宁海公安交警 于 2013-6-19 15:09 编辑

        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过核查,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路口原先设有让行标志,后因水产城拆除时将该路口的让行标志也随同拆除。在本起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认定过程中,办案民警在认定时没有注意到该路口让行标志已被拆除,第一次认定之后才发现该路口的让行标志已被拆除。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遵从没有让行标志这一事实情况,原先的认定不符合这一事实,必须依法进行纠正,依照事实情况重新作出认定。
       对此,我们对办案民警工作中的疏忽,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向你表示歉意!如你对纠正之后的事实和重新认定的责任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后按照认定书上注明的期限向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复核,也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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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21: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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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23: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哪有随意更改的?

那不是开玩笑吗?   

要改也得让法院来裁定!

交警队员业务不精呀!  会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 哦,不,应该是“实习生”!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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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00: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公安交警 发表于 2013-6-19 15:06
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过核查,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路口原先设有让行标志,后因水产城拆除时将该路 ...

关于这件事我向网友解释一下,我和傅剑跃交警是警校同学,在警校傅剑跃学的专业就是快速修改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一次签的认定书是可以修改和作废,就像春晚一样要彩排的。我认为这次修改太慢了上午盖了章签了字,上午应该就要把它重新认定好,不能给当事人有复印认定书的机会,现在已经被复印怎么办?不过也有法律规定修改认定书不能超过三次,如果超过三次修改和作废那么就闹大了,这个交警就要下岗了,我就是帮人修改了四次下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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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15: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公安交警 发表于 2013-6-19 15:06
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过核查,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路口原先设有让行标志,后因水产城拆除时将该路 ...

傅剑跃交警的权利真大,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定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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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08: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公安交警 发表于 2013-6-19 15:06
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过核查,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路口原先设有让行标志,后因水产城拆除时将该路 ...

我想问一下傅剑跃交警你是不是经常处理一个交通事故有三次不同的判决。也就是要当事人签三次交通事故认定书,傅剑跃你为什么要这样?你比法院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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