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eaminfan 于 2012-7-16 09:07 编辑
初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这里游泳池、网球场等健康娱乐设施比较齐备,现在入住后发现已经被私自出租了,弄了一个健身房,现在天天交通堵的要死。这样的做法也没有征求过业主的同意,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会所、游泳池属小区的一亮点。即能体现出我们小区的档次,也能提高小区的生活质量。也是开发商售楼的一大卖点。游泳池是小区里的公共配套设施,理所当然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
根据国家的规定,凡小区业主共有财产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没有任何人拥有包括游泳池在内的房地产权证。既然小区里的游泳池属小区配套设施,现在开发商将其承包出去,须得到大部分业主同意,再由业委会出面与之签订协议。出租费用是否用于物业维护,也要经大部分业主同意。营业收入也应由业主委员会支配。
按照国家《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公共服务设施是居住区配套设施的总称,分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等,这些配套设施是小区业主实现住宅使用功能不可缺少的条件。会所、游泳池、网球场为小区配套的必需设施,属于小区整体规划,应该为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具有法定所有权。
小区内的会所、游泳池、网球场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商业配套用房,主要为小区业主提供健身、休闲等功能。会所的产权问题,经有关部门了解到,就算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是游泳池的归属权还是归业主们所有的。
新规定明确,住宅小区附属公共设施是指经规划部门审核认可并纳入住宅小区规划总体设计的非经营性建筑设施。住宅小区附属公共设施建设成本已在商品房中分摊的,其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统一移交给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其经营收入纳入物业管理收入统一核算。开发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出售、出租或挪作他用。
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有其他问题请广大业主补充。 第一,地下车库存在严重的积水问题, 第二,电梯备用电以及故障的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小区必须有双线) “2012-2-19 22#电梯故障,保安操作不当,坠入电梯井道底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给上东国际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第三,游泳池、会所私自出租和使用问题。 第四,小区里乱打广告的问题;电梯口墙壁、电梯内部,电梯厢要保持整洁,拒绝牛皮癣问题。;保安应该加强巡逻; 第五,物业工作人员资格的问题;保安素质有待提高,队伍要稳定,熟悉的保安面孔业主才有安全感;现在都是老年化。 第六,关闭西大门、设置广场通往别墅区的道路路障。禁止一切车辆从西大门进入。装修车辆可以从地下室进入,或者南大门进入。开放西大门对小区里的业主以及小孩的安全问题存在很大的因素。 第七,必须开放南大门,安排24小时保安值班。 第八,加强行人出入门禁管理,禁止闲杂人随意出入;外来人员必须登记。 第九,公共部位楼道卫生,有待加强;现在很多都是新入住的都在装修,装修垃圾到处都是。
第十, 物业服务人员,服务意识、态度、效率都有待提高。
我们业主必须联合起来。将联名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向有关媒体曝光、甚至提起诉讼,严厉追究他们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