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风风雨雨林义聪闹剧的回应 对张学飞、冯士榜、林义聪(风风雨雨)的借贷事件,作为知情人的我,大致了解整个事情经过。作为三个当事人的同学,我其实不好说什么,但这段时间林义聪实在闹得过分,我想我应该说两句。 上述三人均系同学关系,后两者系夫妻关系。2007年12月冯士榜以承包工程为名向张借款10万元,张要求对方夫妻为共同借款人,在冯出具夫妻俩签名的借条后,张借给现金10万元。2008年7月26日冯又以承包工程为名向他人借款15万元,声明一个月后还款,请求张学飞和他妻子林义聪为共同担保人,张学飞碍于同学情意给予担保。不料,刚满1个月期限,冯士榜跑路(冯在跑路前将夫妻名下的出租车经营权转给了内弟),还款到期前一天的8月25日,冯士榜林义聪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不是存心陷害老同学又是什么?这不是恶意逃避债务又是为什么?张学飞在债权人催讨下无奈全额代为偿还了15万元。 在冯士榜无人影、向林义聪催讨反被数落的情况下,张学飞无奈诉诸法院。在法院合法传唤下,冯、林均未到庭,法院判决冯、林共同偿还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原告找人时,发现俩被告仍居住在一起且共同经营出租车,因找冯未果后林义聪被拘留15日。林义聪承认有10万元的借款事实但否认本人签名,认为是原告伪造她的签名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认为借款和担保系两种法律关系以不合并审理较为妥当,在法院多次动员和释明后,原告撤回10万元的借条,准备另行起诉。再审按担保法规定判决俩被告归还原告11.48万元(扣除已偿还部分)。林义聪向市中院申诉,2013年2月市中院维持宁海再审判决。可事到如今,原告却未得到一分还款,手中有的只是一份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判决书。 在借款事实确凿无疑的情况下,作为老同学想问问冯士榜、林义聪(风风雨雨): 1、原告既借钱给你们又为你们担保,摸摸良心,是原告错了吗? 2、是不是闹闹就有糖吃,闹得越凶就越有理? 同时,也想替原告问问宁海法院: 1、市中院生效的判决为何成一纸空文?执行局在哪? 2、财产查封为何解封?是否存在猫腻和黑幕??? 在此也劝劝原告:1、不要对阿猪阿狗都随便借钱,随意担保,你是好心,别人却未必当你是好人呀; 2、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灰心,还是要相信政府,相信人民法院。 呼吁:还天下好心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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