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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人注意: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等于“加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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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14: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在宁海,电动车已经成为了人们最重要的出行代步工具。为了遮风避雨,很多车主都为电动车加装上了一把大大的遮阳伞,这样看起来是方便和舒适了,但很多人恐怕都不会想到,这样做特别容易引发危险状况,简直就是给电动车装了一把刀!同时交警部门表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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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14: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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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640.webp (1).jpg

    危险:五大隐患“潜伏”
    1.遮阳伞面积较大,特别是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会剧烈晃动,容易发生侧翻,存在引发交通事故隐患。
    2.车体面积扩大了,也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碰擦事故的发生率。
    3.驾驶员视角受到了限制,扩大了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同时会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
    4.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着快速避险。
    5.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几率。交警:电动车“打伞”明显违规
    交警:电动车“打伞”,明显违规
    640.webp (2).jpg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所有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明显违反了规定,虽然我县暂时还没有对“打伞”电动车进行硬性管理,但建议市民不要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毕竟,这个出行工具安全措施本来就很脆弱。建议大家最好选择穿防晒服、戴太阳帽等方式防晒。
    640.webp (3).jpg
    律师:若发生事故,“打伞”电动车车主须担责
  律师说,加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超出了车体宽度,增大了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的概率,如果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牵涉到民事赔偿问题,电动车车主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亲爱的坛友们,看到这里,如果你意识到了危险,请转告给你身边的家人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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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17: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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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3: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很早之前新闻就这类事件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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