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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光 台] 投诉宁海跃龙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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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人,女,象山大麦塘村人,在宁海华夏保险上班。
9月12日上午,本人在公司上班。黄婉娥和其女儿,
外甥陈某(在县政府为某领导开车),跑到公司楼上(当时正在开会)就要打我,被同事拉开。公司领导怕影响工作,让我们到楼下谈,刚到楼下就被他们三人围住殴打,被陈某踢中腹部,疼痛难忍,倒地不起
!期间,我不知道是谁报的警,在我意识到要报警的时候,警察已经来了!
         在派出所,负责处理的民警,(我不知道他是谁,他没穿工作服,也没有工作证),不顾对方打人的事实,一再威胁要我接受调解,不接受调解就要把我关起来,(期间,我提出要验伤,要求他提取视频监控,均得不到回应),当事民警甚至打电话给我女儿和我表弟,意思是我该打,让他们接受调解。我表弟表示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打人的理由,让他提取监控,他甚至说谎他有视频(当天根本就没有提取视频监控),被逼无奈,我接受了他调解的要求,拿了对方500元钱走出了派出所!
        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打人者拿500元钱就可以逍遥法外,被打者却要无条件接受调解,甚至不接受调解就要被关起来?!这难道就是中国的法律,有钱就可以打人,是不是也可以杀人啊?
        
                                  投诉人:王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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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积分 +10 收起 理由
笔下生花 + 15 吃亏就是占便宜 安慰一下
smile是面具 -6 没说明为什么打,一打三也很厉害。
taiyangfeng + 1 很给力!曝光得好,应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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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08: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跃龙派出所 于 2017-9-20 08:41 编辑

广大网友,大家好:
      此贴自9月16日22时36分发出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普遍关注,由于该案涉及当事人隐私,所以我所一直未曾跟帖公布相关情况,而是极力在做双方当事人的安抚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安抚工作遇到阻力,且该贴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防止事情继续发酵,也应广大网友要求,我所决定将相关情况向广大网友予以公布。
      9月12日上午8时41分,跃龙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五街汇华夏保险公司营业部发生纠纷”。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口头传唤至跃龙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案件经办民警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详细情况,并调取了华夏保险公司营业部的监控录像。
      经依法查明,9月12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因个人纠纷(具体纷争事由事关个人隐私,在此不便累述),黄婉娥与王某(女)、陈某(男)一起赶至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五街汇华夏保险公司营业部,找王爱青质问。在营业大厅内,黄婉娥与王爱青相互指责、谩骂。后黄婉娥上前打了王爱青一记耳光,王爱青上前欲打还时,被王某拦住,双方亦被在场的陈某以及保险公司员工劝阻。在双方再次相互指责、谩骂过程中,王爱青冲上前打回黄婉娥一记耳光,又抬腿踢了拦在其面前的陈某一脚,打了陈某一记耳光。就在王爱青转身往柜台方向疾走时,被陈某一脚踢在其臀部处。陈某随即被保险公司在场其他员工劝阻,王爱青则被保险公司在场其他员工拉进柜台边的办公室并关上门。之后,双方就是言语冲突,未再发生肢体冲突。
      由于案件事实简单明了,双方当事人亦无明显伤势,且案件系纠纷引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可以作调解处理。我所随即安排人员开展调解工作。期间,王爱青还向亲友咨询相关赔偿事宜,调解工作人员也向王爱青亲友说明了情况。调解过程中,王爱青自认为吃亏,提出不接受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我所工作人员在确认王爱青意愿后,告知调解是在自愿基础上作出的,既然不愿意接受调解,而双方均有殴打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将启动一般程序处理该案,遂要求王爱青、黄婉娥、陈某等人到我所办案区候问室等待接受询问查证。此时,王爱青反悔,告知工作人员愿意接受调解。工作人员在再次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黄婉娥方赔付王爱青500元。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达成的协议,制作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在《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捺印确认。黄婉娥方当场赔付王爱青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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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人 -15 不接受调解就要全部关起来?活生生威胁和恐.
孤闻言归 + 1 就是晚了不是一点点
金刚钻 + 1 不错,就是晚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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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还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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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3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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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天杀孤星 发表于 2017-9-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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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就要督察部门出来了解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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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跃龙所有这样的民警也真无语了   那样做是给跃龙所增添光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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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有个朋友,也在县政府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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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后台有人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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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样的事也许天天这在发生,楼主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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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22:5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另外一方会如何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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