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的呻吟
发表于 2009-2-8 23:57:47
原帖由 末末 于 2009-2-8 23:53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我应该跟版主道歉,是偶太高估他了,对他要求太高了。。。。。
这个贴是别的版猪移动到这来的哈。
移动的时候是几几分类的哈哈哈。
表误会了,要体恤版版。
[ 本帖最后由 指尖的呻吟 于 2009-2-8 23:59 编辑 ]
在线老公
发表于 2009-2-8 23:58:31
你的幸福太长了点
现在太晚了,明天再看了、
晚安咯 楼主,有种想认识你的冲动咯。
末末
发表于 2009-2-8 23:59:27
我想说一句,这贴子在情感呆了N年了。
我想问:谁那么无聊会去移动它?????
网络网人心
发表于 2009-2-9 00:01:38
版猪的权利大,想移动还要和你商量啊!你又不是神呢!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02:14
帖子是你自己顶上来的!我看到了 我就会分类
如果你要分原创 你不可以信息发我?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03:19
那个马甲和我咬文嚼字没用的。。。
末末
发表于 2009-2-9 00:03:20
版主你非得笨到我骂人是吧?
你凭什么没查清楚是不是原创前就给我分到转贴?
末末
发表于 2009-2-9 00:04:37
原帖由 几几街的人 于 2009-2-9 00:03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马甲和我咬文嚼字没用的。。。
唉。。。你这版主啊,还真是嫩了些。。。。。。。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06:31
你还没懂???
帖子无前奏的我一般都会分类成转帖。
等发帖者自己和我说是原创
我就会改成原创!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07:37
如果针对我,我会奉陪一切